项目概况
辽宁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微流控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安华快运斜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BXZC20210200062
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微流控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系统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实时荧光定量PCR仪主机1台、品牌电脑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货安装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4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安华快运斜对面)进行现场报名及领取文件。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2021年3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4 、以上原件需携带一式二份复印件(订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到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安华快运斜对面);
5 、本项目资格后审,以上资格文件只作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资格审查有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是否合格。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本钢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账号:0706002309248003238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