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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鱼嘴镇2021年农村园林绿化整治工程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2.24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2.24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取公告 鱼嘴镇****年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一、随机抽取条件 本项目根据鱼嘴镇****年第*次党委**意实施,本项目业主为******鱼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随机抽取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随机抽取。 二、项目概况与随机抽取范围 (一)工程名称: 鱼嘴镇****年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取公告
鱼嘴镇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一、随机抽取条件
本项目根据鱼嘴镇2021年第3次党委会同意实施,本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随机抽取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随机抽取。
二、项目概况与随机抽取范围
(一)工程名称: 鱼嘴镇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二)工程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
(三)工程范围及规模:负责鱼嘴镇井池村(未征地区域)农业开发管理及园林绿化整治等内容。工程最终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本次评选4家施工承包商,其中农业开发管理2家、园林绿化整治2家。
(四)工期:1年
(五)随机抽取范围:适用符合公开发布抽取文件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报名竞标人。
三、报名承包商资格
(一)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其中参与投标农业开发管理的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农业开发管理,参与投标园林绿化整治的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若投标人为外地施工企业,按渝建发【2017】19号文《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注:报名承包商应自行对施工场地进行考察,报名承包商应充分估计施工场地及施工过程中将会遇到的困难及限制影响工程施工的其他所有因素(包括工程量大小、工程量的种类以及要求应急响应速度等)。
四、随机抽取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21年2月 20日起,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随机抽取文件、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
五、报名文件装订
1、报名文件壹份,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文件必须用A4纸打印、密封并装订成册。
六、投标保证金
(一)在开标前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凭证和鱼嘴镇财政所开具的到账收据原件现场备查。
户名: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农行重庆江北鱼嘴支行
账号:31050601040004453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企业: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的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予以全额退还。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七、质疑及回复、补遗
若质疑回复或补遗在随机抽取文件规定时间内在随机抽取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发布,各报名承包商在规定时间自行随时关注网站。
八、抽取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 2月 25 日 14 时 00 分。
(二)报名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21年 2 月25日 14 时 30 分。
(三)抽取时间:2021年 2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四)抽取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三楼中会议室。
(五)潜在报名承包商不按照随机抽取文件要求参与者、不符合资格评审的参与者,将被拒绝参与随机抽取。不参与随机抽取的承包商,不影响抽取结果。
九、发布媒介
本次抽取公告将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鱼嘴微发布”官方微信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发 包 人: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电    话:023-67582441
             
 
第二篇  竞标须知
一、招标人
发包人: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鱼嘴西路70号     
联系人***
电  话:023-67582441
二、项目概况和随机抽取范围及要求
(一)工程名称:鱼嘴镇2021年农村园林绿化整治工程
(二)工程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
(三)工程范围及规模:负责鱼嘴镇井池村(未征地区域)农业开发管理及园林绿化整治等内容。工程最终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本次评选4家施工承包商,其中农业开发管理2家、园林绿化整治2家。
(四)工期:1年
(五)随机抽取范围:适用符合公开发布抽取文件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报名竞标人。
三、报名承包商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其中参与投标农业开发管理的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农业开发管理,参与投标园林绿化整治的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报名承包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
四、工程合同价及结算原则
(一)本项目无发包价格,由承包商整理竣工验收单、签证单,累计编制成结算清单,由咨询单位审核结算金额,并出具结算报告,据实结算。
(二)结算原则
1.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渝建发〔2013〕85号文《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及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相关配套文件编制。
2.人工单价确定依据及原则:人工单价按本工程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费进行调整。
3.材料单价确定依据及原则:材料单价按本工程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并结合市场价调整。
4.取费类别: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取费。
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相关文件规定费率结算。
6.企业管理费、组织措施费、一般风险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按相关文件规定费率结算。
7.利润、规费:按相关文件规定费率结算。
8.税金:按相关文件规定费率结算。
9.增值税、附加税:按相关文件规定费率结算。
五、报名文件装订
1、报名文件壹份,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文件必须用A4纸打印、密封并装订成册。
六、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
1.1在开标前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户名: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农行重庆江北鱼嘴支行。账号:31050601040004453)。投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凭证以及鱼嘴镇财政办公室开具的到账收据原件现场备查。
1.2投标保证金退还
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
九、中标通知
招标结果将在鱼嘴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内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签订合同
发包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选人的报名文件的约定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发包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名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三篇  评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分方法
(1)由开标小组先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检查不合格的不再参与后期环节,审查投标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业绩等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投标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
(2)满分100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承包商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进行评分,由得分最高的报名承包商中选。
序号
评分
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说明
1
技术部分(65%)
65
投标人通过勘察现场对该项目进行书面阐述等方式展示施工技术方案,按照优50—65分,良35—50分,中25—35分,差0—25分的标准进行现场评分。
招标人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2
商务部分(35%)
20
资质等级及基本情况,等级高及资源丰富者12-20分,其次8-11分,最低0-7分。
按照各投标人提供的本单位经营资质等级及自身所包揽的综合性资源丰富程度进行评分。
15
行业经历:
1个有效业绩:5分;
2个有效业绩:10分;
3个有效业绩:15分;
未提供:0分。
2016年至今,参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的相关项目业绩。
若有相关经历,请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承包商不足3家时,发包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文件内容对投标人不合理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并报建管小组审定。
二、无效报名条款
竞选人或其竞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竞选人未通过资格评审的;
(二)竞选人超出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投标的;
(三)单位负责人***
(四)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五)竞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篇竞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六)竞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
(七)竞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八)竞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
(九)竞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十)竞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的。
三、废标条款
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竞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竞标单位不足一家的;
(二)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四)报名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单位公章的;
(六)报名承包商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七)未按招标要求按时递交保证金;
(八)报名承包商未能及时提交资料原件的;
(九)报名承包商或其报名文件达不到招标文件其他规定。
废标后,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注:1、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报名文件不予受理。
2、报名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3、报名承包商的委托代理人不得随意离开招标现场,资格检查及招标过程中不能准时出席的,报名无效。现场不参与招标的承包商,不影响招标结果。


第四篇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专用合同条款
 
鱼嘴镇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发包人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鱼嘴镇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鱼嘴镇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二)工程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井池村。
(三)工程范围及规模:负责鱼嘴镇井池村(未征地区域)农业开发管理及园林绿化整治等内容。工程最终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工期:1年。
二、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原则
(一)本项目由承包商整理竣工验收单、签证单,编制结算清单,由咨询单位审核结算金额,并出具结算报告,据实结算。
(二)工程结算原则
1.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渝建发〔2013〕85号文《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及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相关配套文件编制。
2.人工单价确定依据及原则:人工单价按本工程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费进行调整。
3.材料单价确定依据及原则:材料单价按本工程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并结合市场价调整。
4.取费类别: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取费。
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相关文件规定费率结算。
6.企业管理费、组织措施费、一般风险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按相关文件规定费率结算。
7.利润、规费:按相关文件规定费率结算。
8.税金:按相关文件规定费率结算。
9.增值税、附加税:按相关文件规定费率结算。
(三)工程款支付原则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并出具正式报告后,一次性支付。
三、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
2、若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的管理,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
3、发包人负责协助承包人开展本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协助承包人组织、协调该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
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二)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发包人提供的效果图、施工图等相关文件结合现场实际进行施工,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的现场交底;
2、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占道、环卫和施工噪音等手续,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进场施工至拆除前,承包人负责该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4、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石材地面、设备管线、绿化树木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因施工噪音、防火安全等对周边单位、住户、行人等带来的影响;若需特殊增加保护管网及建(构)筑物的实体方案,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规定执行;
6、承包人负责施工期内与有关市政、交通、供电、供水、环保等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7、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非发包人原因的质量或安全等纠纷,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8、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及维护过程中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由于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故,对发包人、承包人及任意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概由承包人承担。
9、承包人无论工程量大小及难易程度,都必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一个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响应不及时一次扣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超过五次响应不及时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清退该承包商,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承包人派驻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安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11、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用电和防火安全规定、交通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发包人确认的效果图、施工图进行施工,做好各项安全、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1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和安全事故责任以及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承包人不能因任何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减直接支付给农民工,且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5%作为违约金。
14、承包人不能因任何原因拖欠供货方材料款,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出现拖欠供货方材料款行为,发包人有权不经承包人授权即可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数额用于支付承包人影响供货方支付的材料款,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已付材料款5%作为违约金。
15、承包人的工人无论何种情况到发包人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等吵闹、堵门、堵路、滋事,因此对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五、质量及技术要求
(一)工程质量应满足发包人提供并确认的效果图及相关文件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本工程所有材料及设备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必须保证所采用的材料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标准,符合发包人要求材质部分的材料、规格及其他技术要求。所选用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参数必须能满足发包人所提供效果图及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安全和效果要求;
(三)承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六、安全环境保护
(一)承包人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2009〕1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
(二)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环境保护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法规以及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应及时向发包人报告;
(三)承包人需自行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占道、环卫和施工噪音等手续,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其费用;
(四)对施工中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电力设施、绿化树木等应按有关规定加强保护,相应的费用或因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五)环境保护工作由承包人全权负责,执行国家和重庆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内不得随地抛洒剩饭及生活垃圾等,更不能将其随意倒至施工区外,施工区内不得随处大小便,做到工完场地清;
(六)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做好清洁、保养和维护工作。出场车辆应有专人打扫、清洗。有密封要求的按规定必须达到;
(七)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周边单位的正常工作及居民的正常生活,尽量减少粉尘、噪声、振动等污染的扰民;
(八)做到进入现场的施工和作业人员,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文明施工;
(九)按规定做好施工区域封闭工作,施工围挡等维护设施应安全、美观、耐久,非施工相关人员不许入内;
(十)上述增加列项涉及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七、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预验收投入试运行后,在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八、其他条款
(一)涉及本工程的公开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和要求、洽商等书面协议和相关的会议纪要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章后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拾份,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开户行名称:
承办科室负责人:                    开户行地址:***
经办人:                            开户行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 报名文件格式
一、报名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资质证书
四、营业执照
五、信誉要求
六、人员购买社保证明
七、业绩
八、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综合评分
          
 
 
报 名  文  件
 
 
 
 
 
   报名承包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报名函
 
致: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项目经理   。
2.我方承诺在报名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名文件。
3.随同本报名函提交报名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4.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公开综合评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报名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的所有人员为本单位员工,在担任本项目管理的同时,不能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工作。
(5)我方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名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报名承包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年    月    日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名承包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报名承包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名承包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名承包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设计报名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名承包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公开招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公开招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三、资质证书
 
 
 
 
 
 
 
 
 
 
 
 
 
 
 
 
 
 
 
 
 
 
 
 
 
 
 
 
 
 
 
 
 
 
 
 
 
 
四、营业执照
 
 
 
 
 
 
 
 
 
 
 
 
 
 
 
 
 
 
 
 
 
 
 
 
 
 
五、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标须知,需由各投标人自行书面声明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六、人员购买社保证明
 
 
 
 
 
 
 
 
 
 
 
 
 
 
 
 
 
 
 
 
 
 
 
 
七、业绩
 
 
 
 
 
 
 
 
 
 
 
 
 
 
 
八、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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