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为依法进行行政审批工作,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拟通过公开招标购买服务的形式选取有资质的单位承办对邹平市鹤伴一路跨新月河桥梁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评审环节 二、项目要求 1.对《邹平市鹤伴一路跨新月河桥梁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评审》事项组织专家现场勘验及技术评审,并形成评审资料成果。资料成果包括:专家评审意见;各位专家及参会单位修改意见清单;编制单位根据专家及参会单位修改意见清单做出的并附有专家签字认可的修改说明。 2.评审活动中选中介机构需派出至少3名工作人员参与该项目组织评审工作;需提前至少三天将会议召开及勘验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专家资料通知项目申请单位;评审专家至少5名(其中入省库专家不少于三人),具体专业和要求由项目申请单位确定。 3.项目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三、项目付款方式: 中介机构报价包括项目评审所有费用,费用一次性包死。 四、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财政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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