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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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15 |
招标代理: |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浙大建招H*******号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 一、项目招标内容 *、****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年向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 |
浙大建招H2021055号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 一、项目招标内容 1、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计划2021年向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存续期不超过5年。资金用途:用于归还各种贷款和补充建设项目营运资金、流动资金。要求中标单位协助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的债券申报工作。 2、项目承销内容 2.1、中标人负责发行材料的编制,配合发行人进行报批,承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提供发行后的一系列相关服务; 2.2、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债券发行和发行后服务;统筹协调该项目运行过程中所需各专业机构所有涉及发行的配合及协调工作; 2.3、中标人负责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资产整合方案;增信方案;支撑发行的项目方案;申报流程方案及时间承诺;综合成本控制方案; 2.4、中标人负责督促发行人履行相关的服务承诺; 2.5、中标人承担本公司债券余额包销责任,并提供“余额包销承诺书”,未按要求承诺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2020年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BB类及以上券商等级证书;(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2020年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未发布,则以2019年的券商评级分类为准); 3、2018-2020年度不存在因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业务被证监会及下属机构处罚或立案的记录;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失信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索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02月23日起,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3、联系方式*** 3.1、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2、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3.3、联系人*** 3.4、联系电话***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证明文件及券商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各潜在投标单位按规定方式索取招标文件后。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1、本公告于2021年02月23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y.lssggzy.com)上发布。 招标人: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 话:0578-2600676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 电 话:0578-2121173、2172379
公告发出时间:2021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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