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312021024009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生态施工[2021]0203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中新天津生态城北岛二期道路工程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经济局 以 津生经发【2019】15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1694.09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41694.09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8417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北岛二期道路工程,建设规模为8417米,新建中泰大道等7条道路,道路总长约8417米,同步实施各类交通设施、照明及雨污水、再生水管网等工程,总投资额41694.09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北岛片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北岛二期道路智能交通工程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中新天津生态城北岛片区二期道路范围内的路口电子警察及信号灯等交通设施工程。主要包括新建6处路口智能交通设施(泰四路与盛一街交口、泰四路与盛二街交口、中海大道与通水五路交口、中海大道与盛一街交口、中海大道与盛二街交口、中海大道与通水六路交口);新建生态谷与道路交口智能交通设施11处(生态谷与中海大道交口4处、生态谷与泰四路交口3处、生态谷与通水六路交口2处、生态谷与盛一街交口1处、生态谷与盛二街1处);改造3处路口智能交通设施(中滨大道与盛一街交口、中滨大道与盛二街交口、盛三街与泰四路交口)。建设规模为20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总投资额160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05月20日 至 2021年10月3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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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必须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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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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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格预审方法
5.1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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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2日 至 2021年02月26日。 |
6.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6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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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2月22日至2021年02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咨询具体事宜,电话:***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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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8.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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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东升(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486 联系人:宋扬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震(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弭丹丹、周静电话:***
传 真:***
日期:2021年02月2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电话:66196610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生态城动漫园动漫中路334号创展大厦4楼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
电话:66328581传真:66328566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运河中路北段37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