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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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02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交投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交投物流公司”或“公司”)拟公开比选工程化工咨询机构参与某沥青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工作。根据**省国资委相关规定以及交投集团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比选咨询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比选人:**交投物流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 |
关键词: | 沥青 |
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交投物流公司”或“公司”)拟公开比选工程化工咨询机构参与某沥青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工作。根据四川省国资委相关规定以及交投集团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比选咨询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某沥青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三)项目情况简介:本项目为投建改性沥青加工、储存、转运基地,暂定四川或重庆沿江地区,项目预计占地100亩左右,年产出20万吨或以上的改性沥青。
(四)服务内容:为比选人拟投建项目作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效益测算分析、项目选址分析、项目实地考察、项目区位优劣分析、项目可行性研判以及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五)比选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从业资质。
2.为多家国有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上市公司、物流类企业提供过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化工类加工储存相关可行性研究咨询等工作,案例不少于3个(至少1个为沥青加工储存相关)。
3.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有着丰富研究及设计实施经验,项目团队拥有项目执行经验,项目成员拥有卓越的专业能力。项目负责人***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2年财务报表无亏损,成立至今在比选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省国资委处罚及通报批评。
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比选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成交或严重违规、违约问题;比选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比选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六)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不符合比选资格的将被比选人拒绝,比选人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比选申请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比选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组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申请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B栋22层咨询。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
本项目比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3月2日9:00至10:00,地点为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B栋22层2217室)。
报名时请携带比选人要求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文件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1,不限制附上比选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支撑性资料)。
(八)比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1.比选程序
(1)比选人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组织比选。比选申请人须派代表参加。本项目比选时间为2021年3月2日10时00分;比选地点为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
(2)参加比选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参加比选会议,以证明其身份。未按规定提交的,比选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比选申请人。
2.比选流程
(1)宣布比选开始。
(2)宣布会场纪律。
(3)主持人介绍到会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并宣布会议主持人、记录人、唱标人、监督人名单。
(4)由比选人及各比选申请人共同对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性进行审查。
(5)经查验无误后当众启封比选文件;由比选人按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签到的逆顺序进行启标,由唱标人当众公布报价,并由比选申请人签字确认。
(6)比选申请人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在比选现场进行项目服务能力陈述,限时10分钟,不含提问时间。
3.评审方法
(1)本项目的评审小组由比选人根据本次比选特点按照相关规定组建。
(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是保密的,评审在有关部门监督和保密的状态下进行。
(3)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比选申请人,不得接受比选申请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4)评审程序: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5)在评审过程中,凡未通过上一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6)评审期间,评审小组成员根据需要对某些比选文件涉及事项进行质询,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7)评分原则和方法:
①严格依法评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②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③本次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比选人不保证价格最低标能够中选,无义务承担对未中选人的任何责任。
④评分组按照评分方法要求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以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两名中选候选人。
(九)中选公示及通知
1.评分结束后,评分小组按评分总得分高低排序并按评分由高到低推荐两名中选候选人。
2.比选人在评分后将评分结果在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和交投智采网站上公示,公示后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3.中选人须按“中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4.如中选人违约,比选人可在比选申请人单位中按得分高低依次重新选定中选人。
(十)相关说明
1.比选人承诺,将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待所有比选申请人,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工作;
2.公开比选期间,如果比选申请人发现中选人存在比选材料与比选公告要求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形,比选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或是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一切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3.因本项目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比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选人应按照比选人书面通知的时间与比选人签订正式合同。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项目终止的,比选人有权不再组织中选人签订正式合同,中标通知书自动作废,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由中选人承担因本项目比选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未尽事宜,以比选人最终通知为准。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及交投智采网站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28-87570947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B栋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