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19 |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应急管理部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应急管理部分)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第一次自然灾害综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永嘉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 永嘉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应急管理部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9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36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温政办函〔2020〕23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稳妥推进普查工作,确保顺利完成。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一次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永嘉县应急管理局拟将永嘉县第一次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应急管理部分)委托给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执行,具体理由如下: 1、永嘉县人民政府与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已于2021年2月9日签订《自然灾害防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的前身是浙江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80年,是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同时挂牌浙江省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是集科学研究、技术支撑、技术服务三位一体的综合性科研院所,也是我省目前唯一专门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省级科研单位。 综上,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2点、《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论证,同意永嘉县应急管理局对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2月19日至2021年02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嘉县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永嘉县政府大楼左侧裙楼5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永嘉县环城北路财政大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永嘉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应急管理部分)单一来源附件.pdf
1.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