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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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01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陶湾镇****年*政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办事处(*****派出所西**米)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陶湾镇****年*政服务 |
关键词: | 政府 |
项目概况 陶湾镇2021年市政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栾川县栾川派出所西20米)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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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1-02-8 | |||||||||||
2、项目名称:陶湾镇2021年市政服务外包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675,000.00元 | |||||||||||
最高限价:67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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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采购内容:陶湾镇2021年市政服务外包项目 5.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4、服务期限:1年。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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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证明资料。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报名携带资料要求:被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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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2月20日 至 2021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栾川县栾川派出所西20米) | |||||||||||
3.方式:符合条件者现场购买谈判文件 | |||||||||||
4.售价:30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3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栾川县栾川派出所西20米)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3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栾川县栾川派出所西20米)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2月20日至2021年02月23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陶湾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 | ||||||||||
联系人*** | *** | ||||||||||
联系方式*** |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
联系人*** | *** | ||||||||||
联系方式*** |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
项目联系人*** | *** |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