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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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12 |
招标代理: |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大连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总工会女职工“两癌:筛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石葵路**号科技创新大厦***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 项目名称:***总 |
关键词: | 筛 |
项目概况
大连市总工会女职工“两癌:筛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1-0113
项目名称:大连市总工会女职工“两癌:筛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0元/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350元/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宫颈癌初筛:妇科检查、宫颈脱落细胞TCT检查;?乳腺癌初筛:乳腺临床检查、彩超检查。
A包:市内四区医院服务单位2家;
B包:旅顺口区医院服务单位1家;
C包:普兰店区医院服务单位1家;
D包:瓦房店和长兴岛经济区医院服务单位1-2家;
E包:庄河医院服务单位1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
(1)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各包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对多个包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2)各包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即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分批次安排“两癌”筛查服务,服务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采购单位根据中标单位筛查能力分配筛查名额、设定完成时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 大连市范围内具有卫生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
2. 须为三级医院及以上,或三级妇产专科医院,或妇幼保健院;
3. 在筛查地点本地有经营场所。
注:
1.截至2021年3月12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19日起至2021年2月25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采购工作,供应商需填写报名表(联系代理机构提供),和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医院等级证书(如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筛查地点本地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等相应的复印件,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并形成“一个PDF格式”的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dljinhua@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邮件内容(XX项目报名材料)”,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登记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2.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3.各供应商报名材料经电话与代理机构沟通确认报名成功后,供应商文件费(售价为:500元/套,文件费收款账号:“户名: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帐号:7211010182800054688”,注明**项目文件费)于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对公电汇到账后(逾期未交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12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
(1)新型肺炎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前须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2)供应商须保证邮寄包裹及包裹内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否则不予签收(须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不能保证本人签收,如文件丢失、破损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拒绝签收到付包裹)。
(3)邮寄包裹签收:邮寄包裹的签收时间视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建议各投标单位提前邮寄,以确保包裹在规定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邮寄包裹显示签收后,投标单位务必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2.供应商参与投标及开标会议的,须依据辽宁省、大连市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且按要求隔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总工会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61号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人
名 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411-88156193
传 真:0411-88156193(自动)电子邮箱***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7211010182800054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411-88156193※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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