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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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12 |
招标代理: |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年沈北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沈北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
2021年沈北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2021年沈北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咨询服务
二、服务范围:道义地区房地产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咨询单位名录中。(注:咨询备案专业须包含建筑)
四、对服务机构要求: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各阶段情况组建评审项目组,项目组可根据项目的阶段性需要及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人员赴现场提供服务。
1.采用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评审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并具备丰富经验的评审专家组成。
3.及时报告项目评审情况并提出处理方案。
4.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5.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
6.向采购人提供国内项目节能评审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关项目各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7.出具最终成果文件和意见。
8.项目组成员具有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组成员。
五、进度和深度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发改部门审批,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评审不及时、反复评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偿的权利。
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3.项目节能评审包括:能源供应情况评审、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审、项目能源消费和能效水平评审、节能措施评审等工作,其目的是对项目的用能状况进行全面分析,作为评审结论的重要依据。应满足国家和地方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内容和深度的相关要求。
六、服务成果文件提交: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内容提交成果文件。
七、节能评审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每个项目人民币1.5万元。
一、项目名称:2021年沈北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咨询服务
二、服务范围:辉山、虎石台地区房地产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咨询单位名录中。(注:咨询备案专业须包含建筑)
四、对服务机构要求: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各阶段情况组建评审项目组,项目组可根据项目的阶段性需要及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人员赴现场提供服务。
1.采用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评审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并具备丰富经验的评审专家组成。
3.及时报告项目评审情况并提出处理方案。
4.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5.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
6.向采购人提供国内项目节能评审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关项目各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7.出具最终成果文件和意见。
8.项目组成员具有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组成员。
五、进度和深度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发改部门审批,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评审不及时、反复评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偿的权利。
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3.项目节能评审包括:能源供应情况评审、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审、项目能源消费和能效水平评审、节能措施评审等工作,其目的是对项目的用能状况进行全面分析,作为评审结论的重要依据。应满足国家和地方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内容和深度的相关要求。
六、服务成果文件提交: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内容提交成果文件。
七、节能评审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每个项目人民币1.5万元。
一、项目名称:2021年沈北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咨询服务
二、服务范围:沈北新区内除房地产类以外的其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咨询单位名录中。(注:咨询备案专业须包含建筑)
四、对服务机构要求: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各阶段情况组建评审项目组,项目组可根据项目的阶段性需要及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人员赴现场提供服务。
1.采用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评审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并具备丰富经验的评审专家组成。
3.及时报告项目评审情况并提出处理方案。
4.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5.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
6.向采购人提供国内项目节能评审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关项目各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7.出具最终成果文件和意见。
8.项目组成员具有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组成员。
五、进度和深度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发改部门审批,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评审不及时、反复评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偿的权利。
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3.项目节能评审包括:能源供应情况评审、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审、项目能源消费和能效水平评审、节能措施评审等工作,其目的是对项目的用能状况进行全面分析,作为评审结论的重要依据。应满足国家和地方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内容和深度的相关要求。
六、服务成果文件提交: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内容提交成果文件。
七、节能评审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每个项目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