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总部经济大楼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航运总部经济大楼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JG2021-10240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3月8日 10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5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28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工程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④投标人已出具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一)。 ⑤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1年3月8日 10时30分 - 2021年3月8日 11时30分
开标地点:第15开标室(中心本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2月10日 0时0分 - 2021年3月8日 10时3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1年3月8日 10时0分 - 2021年3月8日 10时3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5开标室(中心本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东珠江港航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