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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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04 |
招标代理: |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中国皮革城二期B、C座连廊维修改造工程(桩基、钢结构及幕墙)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皮革城二期B、C座连廊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桩基、钢结构及幕墙施工进行公开招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皮革 |
招标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二期B、C座连廊维修改造工程(桩基、钢结构及幕墙)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中国皮革城二期B、C座连廊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桩基、钢结构及幕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宁中国皮革城二期B、C座。 2.2招标估算:920.7132万元。 2.3招标范围:海宁中国皮革城二期B、C座连廊维修改造工程(桩基、钢结构及幕墙),主要包括锚杆静压桩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及幕墙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嘉建〔2018〕10号)文件规定,类别为(建筑工程C三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①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③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钢结构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2 月 5 日至2021年 3 月 4 日上午10:0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hn.jxzbtb.cn/)”,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善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未办理CA锁的单位,请参照《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 投标单位应熟悉掌握本单位建造师投标及中标情况,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公示后10日内进行刷IC卡确认,预中标单位IC卡无效或者拟任建造师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导致IC卡不能刷卡确认的,取消预中标资格,并视具体情况记入诚信考核。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皮革城大厦 地 址:海宁市皮革城大厦703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系人: 崔经理 联系人*** 电 话: 0573—80787508 电 话: 15205837842(移动固话)(海宁市府网597842) 传 真: 传 真: 0573-87211987 项目负责人*** 2021年2月5日
附件一 :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证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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