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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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15 |
招标代理: | 哈尔滨德信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招标公告 ***农村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项目编号:DXYF****SG***-** *.招标条件 ***农村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工程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黑政办发【****】** 号文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黑建函【****】***号文件,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 |
招 标 公 告
尚志市农村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项目编号:DXYF2021SG004-02
1.招标条件
尚志市农村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工程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黑政办发【2018】65 号文件、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黑建函【2018】760号文件,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招标人为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德信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尚志市农村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工程施工施工(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涉及尚志市17个乡镇
2.3建设规模:工程基本内容为新建17个乡镇163个村屯的垃圾分拣中心,建筑面积为35㎡左右,新建铁艺围墙,新做硬化路面;(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6月30日,总工期114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第二标段基本内容为新建马延乡、老街基乡、一面坡镇、元宝镇、苇河镇、珍珠山乡6个乡镇59个村屯的垃圾分拣中心,招标控制价为6740086.6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
3.3项目管理其他人员配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于2021年02月10日16时00分至2021年02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14日09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 2021年03月15日09时3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德信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2021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