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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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04 |
招标代理: | 广东科裕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附件****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定).pdf 项目概况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详细地址:*****区客家文化城(百福豪园)**路*号门店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 |
关键词: | 食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KY2021C002
项目名称:兴宁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年采购总价(万元) |
1 |
兴宁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 |
一年 |
1.目前现有大小食堂共16个。 2.采购内容:畜类、蛋类、禽类、蔬菜水果类、冻品类、干货及调味品类(含饮品及其他类)、豆制品类、鲜活水产类的统一配送和定点供应 3.服务期限:一年。 4.配送区域:广东省兴宁市永和镇华峰村。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约600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20年度任意1个月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3.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10日 至 2021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科裕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方式:自行前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科裕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宁市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科裕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