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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02.09 标签: 天津市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1.02.09
截止日期:2021.02.09
招标代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设计[****]**** *、 招标条件 本项目**燃气***港LNG应急储备项目已由 中华人民**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能源【****】**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21026001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设计[2021]020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能源【2020】3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2012864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577835.4万元,企业自筹:1435028.6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00万吨/年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受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1.1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要求: 一标段(储罐二阶段):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标段(储罐三阶段):2021年4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 1.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2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同时参加上述两个标段投标的,管理人员及施工资源可以重复配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本次招标工程建设资金具体为新开发银行主权贷款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建设规模为500万吨/年,该LNG接收站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接收站、码头及外输管道三部分。接收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0座LNG储罐及相关配套接卸、气化、装车等主要工艺设施,并预留2座20万立方米储罐扩建用地;码头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个可靠泊1~26.6万立方米LNG船舶接卸泊位,设计接卸能力为500万吨/年;外输管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条设计输量为45亿立方米/年的外输管道,管道起自该项目接收站外输计量区,经天津、河北两省市,终点为北京市城南末站,线路全长224公里,设计压力10兆帕,设计管径D1219/1016毫米,沿线设置5座分输站和10座截断阀室。根据《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能力核定办法》(SY/T7434-2018),本接收站最大能力为618万吨/年,总投资额2012864万元。本项目实行发包人+监理(含项目管理)+EPC总承包商管理模式。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南港工业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储罐二阶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储罐二阶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建设4座22万方薄膜罐(不含桩基础,含隔震垫、承台、外罐、内罐、保冷、储罐配套设施、配套管线、电气、仪表、通信等)、道路、场坪和二、三阶段罐前管廊等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和其他相关服务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额184879.12万元。二标段:标段名称: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储罐三阶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建设2座22万方薄膜罐(不含桩基础,含隔震垫、承台、外罐、内罐、保冷、储罐配套设施、配套管线、电气、仪表、通信等)和道路、场坪等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和其他相关服务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额84034.58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04月10日 至 2025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投标人须为新开发银行成员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境外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能力。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格:1、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自201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承揽且已投产的至少包含一座单罐容积16万方及以上LNG储罐(罐型:预应力混凝土全容式)的EPC工程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项目业绩为准。 注:投标人业绩须为投标人独立承接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或以联合体主办方身份承接的EPC项目,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如无竣工验收报告则提供业主签认的投产试运证明文件),合同中如未能体现规模、罐型的,须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②上述业绩若为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业绩类型(LNG储罐EPC)、规模、罐型、联合体牵头人(如有)、联合体主办方(如有)等关键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2)联合体投标的: ①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本项目设计工作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其他新开发银行成员国设计企业,但必须和具有上述资质的中国设计企业共同组成联合体进行中外合作设计,且在所选择的中方设计企业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接设计业务。境外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能力。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境外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③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申请;(3)财务、信誉、项目人员及其他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二标段:资质:投标人须为新开发银行成员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境外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能力。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格:1、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自201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承揽且已投产的至少包含一座单罐容积16万方及以上LNG储罐(罐型:预应力混凝土全容式)的EPC工程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项目业绩为准。 注:投标人业绩须为投标人独立承接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或以联合体主办方身份承接的EPC项目,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如无竣工验收报告则提供业主签认的投产试运证明文件),合同中如未能体现规模、罐型的,须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②上述业绩若为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业绩类型(LNG储罐EPC)、规模、罐型、联合体牵头人(如有)、联合体主办方(如有)等关键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2)联合体投标的: ①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本项目设计工作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其他新开发银行成员国设计企业,但必须和具有上述资质的中国设计企业共同组成联合体进行中外合作设计,且在所选择的中方设计企业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接设计业务。境外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能力。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境外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③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申请;(3)财务、信誉、项目人员及其他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9日 至 2021年03月10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0日17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2月09日至2021年03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网上支付标书款,并现场(注: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须按本公告 4.1 款进行投标确认,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雅兰(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李立东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焱(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人:李晓阳、范皓宇、黄凡、巩俊萍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1年02月0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理负责人***
电话:022-58681970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2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
电话:25208743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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