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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第一次数据中心合作方引入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02.09 标签: 上海市招标 电信招标 
招标编号:SHZGYS202102036872
加入日期:2021.02.09
截止日期:2021.02.10
招标业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上海市
内 容: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名称: ****年中国电信**公司第一次数据中心**方引入项目 资格预审编码: ******************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
关键词: 电信
 
招标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名称: 2021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第一次数据中心合作方引入项目 资格预审编码: SHZGYS202102036872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1-02-10 08:30:00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1-05-31 17:00:00 状态: 请先登录
终止:

2021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数据中心合作方引入项目

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2021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数据中心合作方引入项目已批准,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信息网络部,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CTZB0100-2020-5576

2.2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数据中心合作项目合作方引入所需的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2.3 项目性质:集中资格预审。

2.4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本次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为2年。

2.5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负责的数据中心相关项目拓展与实施,包括上海公司总部、各区局、各产品部的项目。本次集中资格预审结果适用于后续关联的所有招标、比选、询价、合作分成等各类单项采购。

2.6项目规模:具体规模以实际项目情况为准。

2.7投资模式:

A、申请人投资:除电信方投资以外的所有IDC运营所需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机房、外市电、变配电、网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网络接入交换机)、空调、机架、油机,并负责数据中心日常运维及数据值守人员等所有维护人员的配置和薪水成本支出。

B、电信方投资:网络核心出口设备、出局光缆和互联网带宽。

C、日常运维:申请人依照电信方各项运营管理要求,负责合作数据中心整体的日常运维。电信方负责对于申请人实施的数据中心整体运维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指导以及日常运维规范及服务质量的考核,申请人须予以接受。若为最终客户定制数据中心时,定制数据中心应根据三方(电信方、申请人、最终客户)协商确定的运营维护要求为准执行。电信方负责网络核心出口设备的运行维护。

2.8结算原则:

A、电信方可按照如下两种结算模式与申请人进行日常资源服务费的结算:

(1)以机架等IDC资源形式按照实际开通使用的机架数量、经电信方对于申请人所实施数据中心日常运维规范及服务质量的考核结果按月进行结算。若因申请人原因而导致电信方未能收取到客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生客户坏账、对客户服务费予以减免等情况),则须在双方结算中剔除对应结算费用。

(2)以机架等IDC资源形式按照实际开通使用的机架数量、经电信方对于申请人所实施数据中心日常运维规范及服务质量的考核结果、并在客户付费到账及电信方销账后按月进行结算。若因各种原因导致电信方未能收取到客户费用,则须在双方结算中剔除对应结算费用。

(3)电信方可根据合作项目以及客户的具体情况确定对应的结算模式,并最终以双方后续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B、因电信方其IDC业务日常的开通或管理所需要使用的IDC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核心出口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光纤传输等设备),申请人免收电信方任何费用。

2.9包件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1.3 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若申请人为2019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3.1.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1.6申请人对于提供的合作数据中心的场地资源具有合法产权并能提供相关不动产产权证明(土地及房屋权属明晰统一,未设定抵押或为他方提供担保)、或申请人为承租方的需承诺具备与场地资源产权人(产权未设定抵押或为他方提供担保)直接签署的且租期可满足高于双方合作期10年以上条件的租约(并提供产权人授权申请人可用于数据中心运营的相关证明)。若申请人所提供的合作数据中心的场地资源产权存在抵押或纠纷等情况,申请人须在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予以澄清说明并提供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和承诺相关责任,由采购人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3.1.7申请人对于提供的合作数据中心的整体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承诺不存在任何权属瑕疵或纠纷,未设定抵押、留置和为他方提供担保等他项权利,且不存在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并能出具合法产权证明文件。若申请人所提供的合作数据中心的整体或部分资产存在抵押或纠纷等情况,申请人须在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予以澄清说明并提供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和承诺相关责任,由采购人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要求。若申请人所提供的合作数据中心的整体或部分资产属第三方(如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其他投资方等)所有,申请人须在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予以澄清说明并有上述第三方所出具的包含但不限于权属担保函件或/和履约担保函等各项书面文件,由采购人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要求;若采购人予以接受,则在实际签署合作协议前也须由上述第三方所出具正式的包含但不限于权属担保函件或/和履约担保函等各项书面文件,以作为采购人和申请人签署合作协议的前提基础条件。

3.1.8申请人须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上海市IDC经营许可证、或承诺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取得该证。申请人提供的合作数据中心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行政机关及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数据中心建设导则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PUE值满足国家和当地政府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9申请人承诺在双方合作期内,若数据中心因技术发展、或因电信方以及电信方客户的需求而需要进行各项软硬件系统的升级改造和扩容,申请人须接受按电信方要求进行相应的升级改造和扩容并承担相关费用的条件。同时,申请人须接受电信方如下条件:负责除网络核心出口设备及出局光缆以外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等数据中心建设内容、客户改造工程及材料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个性化改造的工程和材料(如客户VIP包房改造、客户机架改造等)及费用、电信方或申请人与最终客户设备之间的互联光缆、光纤、网线材料和工程及费用、以及最终客户设备之间(含客户各机房间)的互联光缆、光纤、网线材料和工程及费用等。申请人须将IDC机房内包括但不限于动力环境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各个运维管理系统按照电信方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接入到电信方统一的监控管理平台系统,并由申请人承担自身相关接口开发和实施等系统改造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变相拒绝。若申请人所提供的数据中心场地园区具备住宿的配套设施等条件,则申请人应向采购人的数据值守人员免费予以提供。

3.1.10申请人须承诺按照项目进度,提供机房所在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本期合作数据中心的能耗批文,并能确保合作数据中心下一期扩容使用的能耗额度能力保障,以满足机房所在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对于能耗指标的管控要求。若能耗获批的归属方为第三方(如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其他方等)所有,申请人须在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予以澄清说明,由采购人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要求。同时,采购人可对申请人本期合作数据中心(包括但不限于达到或优于政府主管部门对于数据中心建设的各项管控要求的程度、申请人与采购人及上级公司和关联公司已有合作的紧密度、市场需求的迫切程度等)各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若确定可与申请人共同合规有效地推进合作数据中心能耗申请,则视若申请人已满足采购人本项内所述的要求。

3.1.11采购人将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所提供的合作数据中心场地等资源进行现场勘查,对于申请人承诺可满足要求并在后续正式开展数据中心合作时,申请人必须全部达到要求,否则将剔除出我司IDC储备资源库,并函告申请人,同时列入我司IDC合作共建失信名单。

3.1.12申请人对于提供的合作数据中心若存在已与第三方签署过约定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租售合同、服务合同、参加他方采购或招募及遴选等)的情况,则申请人须在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予以澄清说明而不予隐瞒,并请注明是否优先与电信方合作,由采购人评估确定是否予以接受。在后续正式开展数据中心合作时,申请人须出具与第三方解除合作的说明性文件并经采购人认可,以作为采购人和申请人签署合作协议的前提基础条件。

3.1.13凡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采购人为申请人本次所申请合作数据中心标的的唯一合作方,申请人承诺将根据采购人的后续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正式的书面合作协议。在采购有效期内,申请人如单方面放弃与采购人合作,应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在收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合作。如采购人未书面确认终止合作,则申请人应继续推进合作,无权单方面终止。如申请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放弃合作,除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所有损失外,采购人有权将申请人剔除出其IDC储备资源库并列入采购人IDC合作共建失信名单,并将申请人列入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公司和关联公司)IDC合作共建失信名单;同时,采购人有权将申请人的行为函告申请人潜在的合作方,并建议其谨慎开展与申请人的合作。采购人亦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申请人追究违约责任,要求申请人赔偿采购人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等在内的损失。

3.1.14本次合作方引入仅针对新建数据中心的合作,原存量合作数据中心不受影响。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申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包件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注:申请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3.3合作数据中心项目基本要求(点对点应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1数据中心选址:

A、须为已交付机房或在2022年3月底前可交付机房;定制化机房交付时间以客户要求为准。

B、场地位置:上海市行政辖区内、长三角区域内各行政辖区(环上海区域)。

C、距洪水区要求:数据中心位置距离50年洪水危险区域大于91米,或有防洪设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D、环境要求:远离腐蚀性气体、粉尘、强振动源和强噪声源,远离强电磁辐射源。

3.3.2体量规模:须满足机房设计电力负荷不低于5MW,或不低于1000架(对于定向客户需求可低于1000架)最低规划机架数。

3.3.3建筑结构:

A、层高及承重:梁底净高4.0m及以上;楼、地面承重12KN/平方米及以上;电池室承重16KN/平方米及以上;

B、抗震指标: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及以上;抗震设防烈度要7度及以上。

C、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及以上。

D、建筑物耐火等级:二级及以上。

E、建筑物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

F、机房屋面材质及风荷载:屋面材质不允许仅采用轻质顶。如因实际情况必须保留轻质屋面的,必须在建筑内建设内胆,满足能够有效防止屋面渗水、避免雨雪重量坍塌、支撑屋顶设备载荷等一切工艺和安全的要求。同时,屋面风荷载应大于0.55kN/ 平米( 50 年重现期)或 0.60 kN/ 平米( 100 年重现期)。

G、客 / 货梯配置:具备货/客梯,载重量≥2.0T。 

3.3.4消防基础:场地园区具备不同路由市政环网进水。如不满足,则必须自建消防设施,满足相关消防要求。同时,原则上禁止气体消防管道、消防水管等横跨建筑伸缩缝、沉降缝。

3.3.5生产用水基础:场地园区具备不同路由市政环网进水。如不满足,则必须自建冷却水水池,满足不小于10小时的冷却水补水要求。

3.3.6市电引入:具备已/或可引入至少两路独立外市电条件;外市电引入总容量须能满足机架最低规划数的用电需求。

3.3.7网络路由引入:数据中心网络引入双路由,即数据中心应具备光缆入局的双路由通道,包括红线内至入局段,以及与外部路面对接端应具备不同方向双路由引入的条件。

3.3.8消防要求:数据中心消防系统须满足机房所在地消防管理部门要求。

3.3.9建设标准:

A、市电:2N。

B、发电机组:N及以上。

C、UPS:N+1及以上。

D、配电系统:2N(配电线路需满足物理双路由要求)。

E、单机架供电功耗:平均单机架配电4KW/20A及以上。

F、末端空调:N+1及以上。

G、动环系统: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监控数据确保自高压侧至列头柜输出分路开关全监控,系统的完整性、准确性、实时性应满足规范要求并在验收前验证。动环系统须开放端口并接入到中国电信上海公司IDC监控平台纳入管控,并由申请人承担自身相关接口开发和实施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变相拒绝。

H、视频门禁监控: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机房区域无死角,人脸、夜视清晰可辨,24小时连续拍摄,数据存储时长不小于90*24小时。支持门禁/红外告警联动功能。视频系统支持分权分域,须开放端口接入到中国电信上海公司IDC监控平台纳入管控,并由申请人承担自身相关接口开发和实施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变相拒绝。

I、主要设备选型:所有主要设备如网络设备、开关、ATS器件、变压器、蓄电池、冷水机组、水泵、冷却塔、精密空调、后备油机、UPS、机柜及PDU等的品牌选型应在中国电信集采目录范围内或经过技术会审后通过。

J、若为定制化客户需求,则以满足其定制要求为准。

K、工程管控要求:对于申请人的数据中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对于申请人已竣工的数据中心,以电信方最终验收通过认可为标准。采购人所竣工交付的数据中心同时须由具备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全系统负载测试并验收通过。

3.3.10合作数据中心的建设标准符合电信4星级及以上的各项基本要求。申请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招募合作数据中心机楼的选址位置、具体楼号/楼层、机架体量规模、交付日期等基本信息(格式详见第四章“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十六)。

3.4本次集中资格预审招募主要为电信方IDC资源储备项目,后续待收到具体客户需求后,再另行组织商务与技术谈判,但建设与运营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中资格预审入围条件的基本规定标准(若为定制数据中心,则以满足其定制要求为准)。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每月评审一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申请。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 3 】个时,采购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采购。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地点:请申请人于2021年2月10日8时30分至2021年5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优先于网上购买,购买文件步骤:

步骤 1: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信产管理咨询。

步骤 2:回复“购标书”,获取信息。

步骤 3:根据公众号指引流程完成付款。

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叁佰元),售后不退。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纸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自购买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起20自然日内递交申请文件;

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最后截止时间(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1日17时00分;

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业务三部会议室】。

本次冠状病毒疫情期间:

6.1.1申请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申请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代理人员接收申请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申请人。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6.1.2申请人也可以自行将申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申请文件。

6.2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语言:中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信息网络部

采购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邮编:20005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银行账号:602811158

出售采购文件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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