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心河路(邢州大道-龙岗大街)段。 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心河路(邢州大道-龙岗大街)段。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10KV架空线路、混凝土电杆、钢杆、供电设备等。新建电缆线路5568米,新建拉管5500米,新建一进五出高压分支箱6座,含高压分支线路等。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电力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项目的,参加投标的,需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3.1.4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调整投标企业及建造师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以便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相关管理部门计取中标单位的相关信息。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①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 ②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ebei.gov.cn/)③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外省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2-09 00:00 至 2021-02-2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0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