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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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02 |
招标代理: |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嵊州市 |
内 容: | ***江滨*场“四星”及“五化”标准*场改造工程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 *.标题:***江滨*场“四星”及“五化”标准*场改造工程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 *.发包人:****场发展有限公司 *.发包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江滨*场“四星”及“五化”标准*场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设计 |
嵊州市江滨市场“四星”及“五化”标准市场改造工程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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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题:嵊州市江滨市场“四星”及“五化”标准市场改造工程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 2.发包人: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3.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嵊州市江滨市场“四星”及“五化”标准市场改造工程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 5.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2777 6.建设地点:嵊州市江滨市场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198000.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江滨市场“四星”及“五化”标准市场改造工程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的设计所需工作内容,并做好设计管理(对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提供总控和协调)以及后续服务。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工期:10日历日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审核通过后10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 12.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1、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估算建安工程费:2200万元。本次招标的费率报价范围为估算建安工程费的1.8%-1.5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估算建安工程费的1.8%×50%)为19.80万元,本招标项目的风险控制价:16.94万元(费率报价范围的下限,估算建安工程费的1.54%×50%)。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2、本次评标采用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估法, 对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均进行评审打分。采用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估法评标时,商务标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审打分。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本次招标的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评标结果公布后,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14.报名时间:2021年02月10日上午09:00到11:30,下午14:00到16:00 15.报名地点: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16.竞包保证金:3900元 (大写:叁仟玖佰元整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内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户名: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嵊州支行,账号:85090078801400000070,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 17.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保函有效期必须在本项目约定完工日期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后)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2日 09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 20.联系方式:招标联系人: 孙杨斌 ,联系电话:0575-83176707 招标代理联系人:余钿,联系电话*** 21.其他要求:1、主要的资格条件:1.1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1.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限制、清出嵊州市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1.3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1.4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省外企业需取得《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2、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凭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收据(以上均为原件)准时到现场参加。到现场参与开评标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如实填报健康信息登记表,必须持有绿色健康码,隔位就坐,确保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所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开评标工作,也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3、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 22.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8日
发包人: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2/8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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