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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信息系统、智能合议系统、智能庭审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2.08 标签: 吉林省招标 长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2.08
截止日期:2021.03.03
招标代理: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长春市
内 容: 项目概况 ******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信息系统、智能合议系统、智能庭审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经开区**广场盈嘉大厦*单元***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信息系统、智能合议系统、智能庭审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盈嘉大厦1单元90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3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信息系统、智能合议系统、智能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ZJ20212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互联网法庭信息系统、智能合议系统、智能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79.06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交货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采购需要:互联网法庭信息系统、智能合议系统、智能庭审系统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相关政策以最新文件为准):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渠道,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

3.10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2未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9日8:30起至2021 年2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盈嘉大厦1单元908号)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备齐,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监督单位: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方法

***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75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盈嘉大厦1单元908号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信息系统、智能合议系统、智能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79.06

最高限价(万元)

79.06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互联网法庭信息系统、智能合议系统、智能庭审系统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互联网法庭信息系统、智能合议系统、智能庭审系统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02-09 08:3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盈嘉大厦1单元908号)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3-03 09:30

开标时间

2021-03-03 00:00

开标地点

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盈嘉大厦1单元908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信息系统、智能合议系统、智能庭审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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