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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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02 |
招标代理: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省高速公路**分公司****年**综合管理站、**综合管理站、北镇综合管理站车辆加油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
招标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盘锦分公司2021年台安综合管理站、大洼综合管理站、北镇综合管理站车辆加油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由于第一次招标失败,故招标人现发布本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拟对管辖区域内的台安综合管理站、大洼综合管理站、北镇综合管理站车辆加油服务进行招标。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台安综合管理站车辆加油服务为第1标段,大洼综合管理站车辆加油服务为第2标段,北镇综合管理站车辆加油服务为第3标段。
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且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的单位签订了供油协议。
(3)投标人必须具有3类(易燃液体类)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拟投入本项目的油罐车不少于3台(按照国家油罐车汽车运输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保险),每台油罐车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具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等行业上岗资格证书,驾驶员同时具有符合准驾油罐车车型的驾驶证。
(4)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 3 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1 年 2 月 7 日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以电子邮件***
①填写完整的Word版《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⑤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③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⑤“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⑥招标资料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由投标人单位或其本项目授权代理人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体支行
行 号:105100004122
账 号:11001102700052503412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2021盘锦加油报名费)。
4.3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3 月 2 日 10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00 时至 10: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五楼开标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jg.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jg.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nsggzy.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太平镇杜台村
邮政编码:1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0427-5809064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