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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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新浜镇“****年教师班车租赁”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下述项目开展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新浜镇“****年教师班车租赁”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 *、项目实施期限:****学年第二学期至** |
新浜镇“2021年教师班车租赁”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下述项目开展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新浜镇“2021年教师班车租赁”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
1、项目实施期限:2020学年第二学期至2021学年第一学期
2、项目内容:选取1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指定时间、地区范围内负责教师上下班班车接送。
3、采购总预算金额:50座客车,710元/天/辆;17座客车,510元/天/辆,以实际出车次数为准,但结算总价不超4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经营范围:具有汽车租赁、客运经营等相关经营范围。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8日上午9时至2月19日下午4时(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新浜镇中心街1号1102室;
(三)携带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样式详见附件一);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递交报名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五、竞争性磋商事宜
(一)磋商时间:2021年2月24日,上午:9时;
(二)地点:新浜镇人民政府3号楼3102室;
(三)需携带材料:投标文件(一正两副),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投标函原件(附件二)
2、投标承诺书原件(附件三)
3、项目投标报价单原件(附件四),除装订需要另打印5份。
4、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信用查询表)
5、2020年及2021年最新月的财务报表、近期社保缴纳通知单
以上材料请贵单位加盖公章并于磋商前一日以密封袋的形式交到1102室。
(四)磋商要求
1、报价要求:本次磋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发布的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2、合格供应商数量要求:本次磋商最低需要3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报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3、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应文件出席会议,如未能按时参加,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磋商当天,授权代表不能随意变动;
4、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六、其他事项
本次信息公告及变更事项(若有)在“松江门户网站”http://www.songjiang.gov.cn政务信息公开栏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57892439 联系人***
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