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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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03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
地 区: | 浙江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CG2021-A004
项目名称:东阳市税务局“智慧大厅”设备和横店镇矛盾调解中心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限,所有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法享受6%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5日 至 2021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ongyang.gov.cn/col/col1229357149/index.html/)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开标,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