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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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04 |
地 区: | 嵊州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砩区块*政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设计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小砩区块市政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1-330683-04-01-546022,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嵊州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嵊州市小砩区块。
2.2 建设规模: 新建纵一路,西起现状嵊义线,东至规划道路澄潭江路;城南大桥南辅路,北起现状城南大桥,东至规划道路澄潭江路;横一路,南起规划道路纵一路,北至城南大桥南辅路;澄潭江路,南起规划道路丽湖大道,北至城南大桥南辅路。上述范围的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其他附属工程(交通设施、绿化等)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5850万元,其中估算建安工程费为4322.1365万元,本次招标估算建安工程费为4322.1365万元,本次招标的下浮区间为估算设计服务收费的30%--40%,本工程业主估算的设计服务费用为122万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85.4万元,本工程风险控制价:73.2 万元。
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3 招标范围:新建纵一路,西起现状嵊义线,东至规划道路澄潭江路;城南大桥南辅路,北起现状城南大桥,东至规划道路澄潭江路;横一路,南起规划道路纵一路,北至城南大桥南辅路;澄潭江路,南起规划道路丽湖大道,北至城南大桥南辅路。上述范围的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其他附属工程(交通设施、绿化等)的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4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 5日历日内根据专家意见完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 15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2.6 招标方式 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后审 (预审或后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道路或给排水专业)及以上职称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开标前3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除网上自助打印带验证码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须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拟派项目负责人***
3.2省外企业需取得《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 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4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5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网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2021年 2 月 7 日起至2021年 3月 4 日止。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3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
4.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做到即交即走,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安排专人于2021年3 月 4 日8时00分~9时00分负责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 699 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入口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 元 (大写: 贰万元整 )(或年度保证金),电子保函、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试行)》,电子保函的保证期限必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提交时间:应在2021年 3 月 1 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包括提交电子保函)。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1评标入围方法: 参加开标并且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人多于10家的,招标人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10家(依次先摇取的前10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等于10家或少于10家的,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进入评审的有效标数量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每次摇取的球码均不得放入摇号机的箱内。)
6.2 评标方法: 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价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价法, 对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均进行评审打分。采用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价法评标时,商务标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审打分。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本次招标的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评标结果公布后,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6.3 中标方式: 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即为中标价。
6.4 评标结果公布及中标公示: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公布评标结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嵊州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北楼9楼 地 址:嵊州市官河南路489号君泰大厦北楼14楼
邮 编: 312400 邮 编: 312400
联 系 人: 王炜 联 系 人***
电 话: 0575- 83368852 电 话:0575-83338198,1375753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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