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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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24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第二人民医院医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蠡湖大道****号*号楼*楼***基建二部,报名联系人:杨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 |
关键词: | 医院 |
项目概况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号楼2楼204基建二部,报名联系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XGJCG2020-203(2)
项目名称: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院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35000
最高限价(元): 335000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335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否 | 1 |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院生活垃圾清运(第二次) | 1 | 335000 | 年 | 1.项目概况:为切实做好采购方环境卫生工作,创造优美和谐就医环境,拟将采购方生活垃圾处置服务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和处置。清运和处置过程要符合《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每日两次来院清运,清运后不能随意处理,需及时运送至城管指定的转运或者处置场所,日清运数量约4吨。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清运范围:采购方所产生的生活垃圾。 4.服务要求: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采购方要求及市、区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 5.最高限价:33.5万元/年。 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
合同履行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4)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具有本次采购内容; 3)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已取消许可证的城市,提供该城市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文件,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内容); 4)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的缴费证明(公司成立在2020年7月以后的则提供自成立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2月07日 至 2021年02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1:30 ,下午 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号楼2楼204基建二部,报名联系人***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元): 8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2月24日 13:00 (北京时间)
地点: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栋104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1年02月24日 13:00 (北京时间)
地点: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栋104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供应商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所在地普信园区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园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2)报名时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备注好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 无锡市梁溪区中山路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2号楼20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18762674600、1565150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