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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清华科技园工程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信息发布日期:2021.02.0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管道工程招标 施工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21.02.05
截止日期:2021.03.01
招标代理: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清华科技园工程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YXKCHG****-***[国]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华科技园工程供热管道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科创慧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私有资金:*.**%,外国政府及组
关键词: 管道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宜兴清华科技园工程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YXKCHG2021-008[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清华科技园工程供热管道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科创慧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宜兴清华科技园工程供热管道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科创慧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2工程规模:约417万元

2.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供热管道工程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回填、弃运、垫层、管道(阀门)井、蒸汽管道、顶(拉)管、支架(墩)、深化设计、检测验收 等项目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资料、验收等。

2.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3 月 8 日,竣工日期:2021年 5 月 7 日

2.5合同估算价: 417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项目负责人***

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 不接受 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自2019年3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2自2020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3.3.3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自2016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2 月 5 日至 2021年 2 月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陶都路111号(王子湾酒店南楼12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3 月 1 日 14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宜兴科创慧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0年9月-2021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8 )项目负责人***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生效,承包人进场前7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15%;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以上,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5%(含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承包人支付申请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含预付款),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如果发包人上级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书进行二次审计核查,以二次审计核查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剩余3%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付清(无息)。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其它:

9.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9.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3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招标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 年 2 月 5 日至 2021 年 2 月 9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科创慧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

电    话: 0510-87978153

招标代理机构: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兴市陶都路111号南楼12楼

邮    编: 214200

联 系 人***

电    话: 0510-87968112

2021 年 2 月 5日


附件: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总分100分,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规则计算汇总评审结果,按照评标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评标总分相同,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具体如下:

一、投标报价得分(100分)

1、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A×K

A=有效的投标报价平均价。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7%、97.5%、98%。

2、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

2、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均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相关数值的抽取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后进行。抽取人为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4、相关数值抽取后,在抽取现场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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