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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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20 |
招标代理: | 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采购编号: 云志正招*******号 *.采购项目:***崇头镇中心小学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形式: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参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备注 * ***崇头镇中心小学校服采购项目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项 * **.**万元 预计三 |
关键词: | 学校 小学 |
1.采购编号: 云志正招2021014号
2.采购项目:云和县崇头镇中心小学校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采购形式:非政府采购项目
5.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云和县崇头镇中心小学校服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项 |
1 |
38.76万元 |
预计三年用量 |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2)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的记录名单(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磋商文件获取地址:***
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257764204@qq.com),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9.磋商文件售价: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不收取文件工本费。
10.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1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缴纳至指定账户。
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20日14:00:00(北京时间,以开标大厅时钟为准)。
1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和县元和街道南山路91号)。
14.竞争性磋商时间:2021年2月20日14:00(北京时间,以开标大厅时钟为准)。
15.竞争性磋商地点: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和县元和街道南山路91号)。
16.现场防护措施:
(1)亮码通行。参与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进入投标活动现场。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2)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
(3)加强个人防护及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评标场所消毒制度。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4)严格落实执行现场开标及评审法律规章制度。
(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避免使用高中风险地区作业人员,由此产生的所有一切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钟海军 联系电话***
质疑负责人:柳伟波 联系电话***
传真:0578-5135252 地址:***
(2)采购人:云和县崇头镇中心小学
项目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
项目质疑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
(3) 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云和县教育局
联系人:钟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8-5525009 传真:***
地 址:***
采购人:云和县崇头镇中心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云和县志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