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2020年茅台酒酿造用有机高粱高标准种植基地喜头镇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招标(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仁怀市2020年茅台酒酿造用有机高粱高标准种植基地喜头镇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招标(二次) 已由 仁怀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仁发改投资【2020】31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 仁怀市喜头镇人民政府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仁怀市喜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喜头镇中心村、米江村、共和村; 2.2资金来源及项目投资估算额:财政资金,总投资约7561万元;本标段约为2000万元。 2.3计划工期:180天(其中土地整治工程必须在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内容(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农田水利工程)。 2.5其他:潜在投标人已中标以下标段:(1.仁怀市2020年茅台酒酿造用有机高粱高标准种植基地茅坝镇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收储一体化建设工程(土建部分))施工招标;2.仁怀市2020年茅台酒酿造用有机高粱高标准种植基地长岗镇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收储一体化建设工程(土建部分)】施工招标;3.仁怀市2020年茅台酒酿造用有机高粱高标准种植基地坛厂街道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农田水利工程);4.仁怀市2020年茅台酒酿造用有机高粱高标准种植基地高大坪镇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收储一体化建设工程(土建部分))施工招标;5.仁怀市2020年茅台酒酿造用有机高粱高标准种植基地大坝镇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收储一体化建设工程(土建部分))施工招标)。将不能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若参与投标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2-05 09:00 至 2021-02-10 23:59 ,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2-25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 或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 在 : 自行踏勘,详见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 在 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 /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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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仁怀市喜头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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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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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