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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宁河区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02.04 标签: 天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2.04
截止日期:2021.02.04
招标代理: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施工[****]**** *、 招标条件 本项目**区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建设资金为 ****.* 万
 
招标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72021024001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21]02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河区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20]12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建设资金为 2528.7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2528.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3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改扩建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综合服务楼1300平米、综合服务楼广场、新建无名烈士纪念广场、墓区原位置提升改造、于方舟纪念广场地面提升改造、新建无名烈士纪念碑及烈士墓墙浮雕、于方舟烈士纪念馆硬件设施、展陈提升改造、园林绿化提升改造、房屋拆除、陵园内管网改造; 其他室外工程:一般绿化工程、室外供水管网工程、景观照明工程、广播音乐音响系统、人工绿化灌溉系统、垃圾箱、标示等设施工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河区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130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120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2.5米左右。,总投资额2528.7万元。改扩建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综合服务楼1300平米、综合服务楼广场、新建无名烈士纪念广场、墓区原位置提升改造、于方舟纪念广场地面提升改造、新建无名烈士纪念碑及烈士墓墙浮雕、于方舟烈士纪念馆硬件设施、展陈提升改造、园林绿化提升改造、房屋拆除、陵园内管网改造; 其他室外工程:一般绿化工程、室外供水管网工程、景观照明工程、广播音乐音响系统、人工绿化灌溉系统、垃圾箱、标示等设施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芦台镇芦汉路46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范围:改扩建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综合服务楼1300平米、综合服务楼广场、新建无名烈士纪念广场、墓区原位置提升改造、于方舟纪念广场地面提升改造、新建无名烈士纪念碑及烈士墓墙浮雕、于方舟烈士纪念馆硬件设施、展陈提升改造、园林绿化提升改造、房屋拆除、陵园内管网改造; 其他室外工程:一般绿化工程、室外供水管网工程、景观照明工程、广播音乐音响系统、人工绿化灌溉系统、垃圾箱、标示等设施工程。。总投资额2528.7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04月08日 至 2022年04月1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由正项目经理担任,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 理工作经历,投标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3)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技术负责人***
***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 至 2021年02月08日。
6.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9日16时00分。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7 获取文件。
7.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文件的地址:***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8.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维明(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刘春君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斌(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周斌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1年02月0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受理负责人***
电话:13163095599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文化路18号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
电话:69562360传真:6956236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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