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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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04 |
招标代理: |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焦作市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 ***大**生态治理南水北调倒虹吸以下**公里景观规划与景观方案设计项目---迎宾路节点扩大部分项目设计工作拟釆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釆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生态治理南水北调倒虹吸以下**公里景观规划与景观方案设计项目---迎宾路节点 |
关键词: | 设计 规划 路 |
各潜在供应商:
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南水北调倒虹吸以下23公里景观规划与景观方案设计项目---迎宾路节点扩大部分项目设计工作拟釆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釆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南水北调倒虹吸以下23公里景观规划与景观方案设计项目---迎宾路节点扩大部分项目设计工作。
二、拟釆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60.5万元。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上海逢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2.成交供应商地址:***
四、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原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南水北调倒虹吸以下23公里景观规划与景观方案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全线景观规划和景观方案设计、迎宾路节点、中原路节点、灵泉湖节点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原合同设计费4605万元。
合同中迎宾路节点景观部分占地面积34公顷,每平方投资按300元计算,总额暂定1亿元。2017年6月21日市委议事会听取了同济大学方案汇报,确定迎宾路节点规模为161.94公顷;2018年11月,大沙河生态治理23公里规划和方案设计通过市政府会议批准(焦作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4号)。
现将迎宾路节点调整为估算景观投资暂计4.5亿元,规划景观面积约161.94公顷,本次计划对迎宾路节点景观设计扩大部分进行绿化、铺装、景观等项目设计工作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原项目中标单位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对于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南水北调倒虹吸以下23公里景观规划与景观方案设计项目的设计理念和设计方案都深入了解,对本设计内容的总体空间布局结构、产业定位和特色、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建筑风格和景观特色、地下空间利用等内容开展系统研究,并且已完成原项目的设计规划工作,得到市政府的认可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本项目只是针对其中迎宾路节点扩大部分进行采购招标,为保持原有设计风格、设计理念的一致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四款规定: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可以不进行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版)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郭二旺 |
焦作水利勘测设计室 |
教高 |
详见附件 |
柴晓亮 |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讲师 |
详见附件 |
李金平 |
焦作市城郊水利工程管理局 |
高工 |
详见附件 |
七、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专家论证意见(见附件)
八、公示期限:
2021年2月5日8时00分至2021年2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异议反馈时限
2021年2月5日8时00分至2021年2月9日17时30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焦作市公管办管理科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3、代理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
代理公司: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
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