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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本部及邹区法庭物业管理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2.0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物业管理招标 
加入日期:2021.02.04
截止日期:2021.02.10
招标代理: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项目概况 ******人民法院本部及邹区法庭物业管理项目的潜在定点供应商应在**********获取比选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枫比选-******* *.项目名称:******人民法院本部及邹区法庭物业管理项目 *
关键词: 物业管理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本部及邹区法庭物业管理项目的潜在定点供应商应在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1年0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青枫比选-2021003
2.项目名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本部及邹区法庭物业管理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捌万捌仟伍佰贰拾壹元整/年(¥1,888,521.00/年)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捌拾捌万捌仟伍佰贰拾壹元整/年(¥1,888,521.00/年)
5.采购需求:本项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本部及邹区法庭物业管理项目,主要是对钟楼区法院本部及邹区法庭的卫生保洁、环境维护及管理、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及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和消防监控、食堂餐饮以及比选文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期限总累计不得超过三年;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比选单位为2021-2022年度常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及相关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综合物业服务)(常采公[2020] 0368号):卫生保洁、环境维护及管理,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及管理,秩序维护管理及消防监控,食堂餐饮、会场会务服务管理,其他相关服务及管理入围定点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9栋207室)
3.方式:现场领购,定点供应商领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比选文件。
(1)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9栋207室)
3.开标时间:2021年0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比选文件售后一概不退。定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不接受修改。
2.本项目资格后审。
六、疫情防控措施
  1.在采购活动前,根据参与人员规模研究制定活动预案,科学安排座位间距,缩短工作时间,设置场内外提示牌,对参加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会议室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使用完毕后及时消毒。
  2.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比选定点供应商、采购人授权代表,应如实填报《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代理机构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健康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3.对于参与评标活动的评审专家,在进入采购代理机构时,请主动出示当日参与项目评审项目手机短信进入指定场所。进入评标场所前,须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及《承诺书》。
  4.适当限制参与开评标活动人数。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除采购人授权代表和比选人授权代表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安排进入开评标场所。特殊情况应事先与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联系。
  5.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6.其余事项严格按照苏财购【2020】13号文执行。
  7.因防控工作需要,给采购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还望多多理解和予以配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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