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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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25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洛阳市 |
内 容: | 公告 **银行**分行**支行押运及寄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LYFW****-***)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银行**分行**支行押运及寄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LHLYFW****-***),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
关键词: | 银行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本中原银行洛阳分行嵩县支行押运及寄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LHLYFW2021-03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原银行洛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180000.00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武装押运资质,能够提供款箱寄存服务。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指年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2月04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2月09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楼2301室;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5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版递交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中原银行洛阳分行4楼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委托,就中原银行洛阳分行嵩县支行押运及寄库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原银行洛阳分行嵩县支行押运及寄库服务项目(二次)
二、招标编号:LHLYFW2021-035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控制价:180000.00元
五、服务期:一年。
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主要为中原银行洛阳分行嵩县支行押运及寄库服务项目(二次)(详见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武装押运资质,能够提供款箱寄存服务。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指年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地点: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2、供应商获取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本公告“七”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现场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出不退。
十、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招标开启时间:2021年2月25日9时30分。
十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中原银行洛阳分行4楼
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时期前来的供应商员须按相关要求进行登记、核查身份及体温检测,并提供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省外人员出具其他省统一发放的健康证明;洛阳市人员提供洛康码即可),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到达,以免延误文件递交时间。如有潜在供应商未能通过核查、检测或因其他相关原因无法进入开标现场的,投标文件可提前邮寄至开标地点,逾期不予接受。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人员情况,必须做到安全防护,要求相关人员身体健康、配戴口罩。因防护不到位和自身原因等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中原银行洛阳分行
地址:***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
名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
2021年2月4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中原银行洛阳分行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