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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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豉湖渠(荆沙大道至**大道)堤面绿化工程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桥路**商贸城*期*栋*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YT****-***号 项目名称:豉湖渠(荆沙大道至**大道)堤面绿化工程设计 |
关键词: | 设计 |
项目概况
豉湖渠(荆沙大道至东方大道)堤面绿化工程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荆州市沙市区徐桥路义乌商贸城1期7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YT2021-011号
项目名称:豉湖渠(荆沙大道至东方大道)堤面绿化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57.74万元
采购需求:完成豉湖渠(荆沙大道至东方大道)堤面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图审合格纸质图纸12套、电子刻盘1套及后续施工阶段配合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已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类中级职称,近 3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
(3)提供 2017年、2018?年、2019?年度的企业财务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4)提供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条款的确认及响应的承诺书;
(5)提供后续服务承诺书;
(6)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7)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信息为准,提供信息平台网页彩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