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3 |
---|---|
截止日期: | 2021.03.09 |
招标代理: | 湖南省万成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栗山镇荆泉水利设施水毁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受 ***栗山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栗山镇荆泉水利设施水毁恢复工程进行 竞争性磋商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 |
湘乡市栗山镇荆泉水利设施水毁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03日
湖南省万成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湘乡市栗山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湘乡市栗山镇荆泉水利设施水毁恢复工程进行 竞争性磋商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栗山镇荆泉水利设施水毁恢复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HNWC-ZF-2021028
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21】000037号
二、采购项目预算:1,382,757.20元。投标单位第一次报价(即投标响应文件中报价)及二次报价(最后报价,现场填写)均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②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自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新版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通过扫描二维码无法查询,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③请各投标人报名前先到项目现场自行勘察。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
③拟任施工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书);
④技术负责人***
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
⑥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 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⑦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8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并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⑨投标人须是全国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施工企业。
10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点规定提交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原件(现场查验)及每页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要求密封)并附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并请于2021年2月3日起至 2021年2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 12:00,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到湖南省万成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乡市起凤路湘房世纪城三期4栋三楼302)现场递交。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时间的,概不接受。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
2、所有投标人须在2021年2月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3月9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银行转账: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3、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磋商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政府采购网、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同步公示。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湘乡市栗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万成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2021年2月
★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测温人(签名) |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
是否在2021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