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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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01 |
招标代理: | 湖南华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农业农村局*******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太阳能诱虫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农业农村局*******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太阳能诱虫灯采购项目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太阳能诱虫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关键词: | 农业 |
耒阳市农业农村局耒阳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太阳能诱虫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03日
项目概况 耒阳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太阳能诱虫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华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耒阳市体育中路正浩实业8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03月 01日 15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编号:耒财采计【2021】0028
项目名称:耒阳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太阳能诱虫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盏) |
预算 |
最高限价 |
代理服务费 |
A02061912 |
耒阳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太阳能诱虫灯采购项目 |
300 |
60.00万元 |
60.00万元 |
9000.00元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时间:2021年02月03日起至2021年02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华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耒阳市体育中路正浩实业802室)
3、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相关资料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注明项目名称,须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授权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新证,可提供新证);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需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的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
备注:(1)以上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三个月证明均为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
(2)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3)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耒阳市财政局对面蔡伦假日酒店十楼开评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五、开启
时 间:2021年03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耒阳市财政局对面蔡伦假日酒店十楼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正规发票,采购方一次性付清货款,质保金为3%(以财政实际支付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耒阳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湖南华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耒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致: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