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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冶总废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行管理维护项目株冶总废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行管理维护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2.03 标签: 湖南省招标 株洲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2.03
截止日期:2021.02.24
招标代理: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株洲市
内 容: 株冶总废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行管理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受*****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对株冶总废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行管理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株冶总废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行管理维护项目; 项目预算:*******.**元
 
招标公告正文

株冶总废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行管理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对株冶总废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行管理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株冶总废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行管理维护项目;

项目预算:9015600.00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

招标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等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各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3.4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2021年2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

4.3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5 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4.6疫情期间投标须知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731-28682694。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招标代理: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2: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附件1: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现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附件2: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不是来自疫区人员;②来自    (省、市)身体健康的人员;③和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没有接触史;④不曾是确诊治愈病例或疑似病例或解除医学观察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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