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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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07 |
招标业主: | 巴中市中心医院 |
地 区: | 巴中市 |
内 容: | 根据《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国卫医发〔****〕*号)和《**省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工作方案》(川卫发〔****〕*号)文件精神,医疗机构要根据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确定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上*许可持有人,由生产企业或药品上*许可持有人确定配送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 |
关键词: | 医院 |
根据《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国卫医发〔2020〕2号)和《四川省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工作方案》(川卫发〔2020〕9号)文件精神,医疗机构要根据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确定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由生产企业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确定配送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基础输液采购配送管理,现公开遴选我院南池院区基础输液配送企业,欢迎符合申报条件的配送企业参加遴选。
一、参与遴选的基础输液目录:我院现有基础输液目录。
二、配送企业申报条件:
1.配送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
2.配送企业必须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备案。
3.配送企业近两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配送企业且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能保障我院临床及时用药。
5.配送企业能保证所配送基础输液全部落实网上配送及“两票制”。
6.配送企业能提供我院《2021年遴选配送企业基础输液目录》中所公示基础输液的授权委托书,且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基础输液生产企业出具的合法有效文件;
(2)所提供授权委托书内药品品名、规格、包装、生产厂家与我院公示的《2021年遴选配送企业基础输液目录》保持一致,价格不能超过我院现采购价格;
(3)参与本次遴选的配送企业需同时提供至少3个品规的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
(4)每个品规的基础输液生产企业仅限于向一家配送企业出具为巴中市中心医院南池院区配送相应药品的授权委托书。若同一品规的基础输液生产企业同时为两家及以上配送企业授权配送资格,则取消该品规配送企业遴选资格。
(5)每个品规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开具落款日期为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7日(非授权委托书有效时间),且必须注明生产厂家的联系方式***
五、遴选方法
医院根据参与遴选的配送企业所提交的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可配送药品目录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定药品配送企业。
六、申报方法及截止时间
满足上述申报条件的配送企业,网上下载申报材料后,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在申报截止时间内持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料到巴中市中心医院现场办理申报手续(南池院区行政楼5楼药学部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开始时间:2021年2月3日20:00。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2月7日18:00。
七、注意事项
1.配送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遴选资格;
2.申报资料统一使用A4纸张;
3.配送企业的申报材料应逐页加盖鲜章;
4.配送企业必须按规定的申报材料目录、装订顺序及格式(详见附件2、附件3)提交申报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5.申报材料必须由配送企业法人或其委托授权人提交。法人委托授权人是药品配送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作为本企业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唯一合法责任人。同一配送企业的所有品种只允许一个法人委托授权人参与申报,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法人委托授权人申报的,拒绝接受申报,请各企业慎重指定法定委托授权人。
6.不接受配送企业邮寄、快递、传真等形式提交申报材料,所有资料必须现场提交。
7.所提交资料需提供纸质版一份,密封后提交,外包装上注明“××公司配送企业遴选资料”。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2:配送企业申报材料目录及装订顺序
附件3:申报材料格式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