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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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秩堂镇**村村民委员会(采购人名称)的***秩堂镇**村小冲桥桥梁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秩堂镇**村小冲桥桥梁工程 *、采购代理编号:HNYG-****-CL-*** |
茶陵县秩堂镇龙江村村民委员会(采购人名称)的茶陵县秩堂镇龙江村小冲桥桥梁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秩堂镇龙江村小冲桥桥梁工程
2、采购代理编号:HNYG-2021-CL-00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 |
01 |
茶陵县秩堂镇龙江村小冲桥桥梁工程 |
详见谈判文件 |
1项 |
789630.00 |
750148.50 |
否 |
10000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至少项目负责人***
2、拟任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6.40.80:9000/hnxyfw/)”中的从业单位,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单位负责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资格证明材料清单》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一。
3、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且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递交。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 2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茶陵县城关镇炎帝南路)(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谈判小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网(www.chaling.gov.cn/c11425/index.html)和茶陵县人民政府网(www.chali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茶陵县秩堂镇龙江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元发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