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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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02 |
招标代理: |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年***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管护质量、涉路管理成效辅助督查、绿化环境专项整治长效治理项目 ****GL-GHDC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管护质量、涉路管理成效辅助督查、绿化环境专项整治长效治理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 |
关键词: | 标志 省道 路 |
2021-2022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管护质量、涉路管理成效辅助督查、绿化环境专项整治长效治理项目
2021GL-GHDC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2022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管护质量、涉路管理成效辅助督查、绿化环境专项整治长效治理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苏州市公路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021-2022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管护质量、涉路管理成效辅助督查、绿化环境专项整治长效治理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2021-2022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管护质量、涉路管理成效辅助督查:苏州市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管养的普通国省道为检查对象(包括已交工通车路段,正在实施但没有中断交通的养护工程路段),检查总里程约750公里,其中一级公路约710公里。成果报告必须满足江苏省、苏州市公路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
工作内容:
(1)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管护质量检查(检查频率:每半年检查一次)
1)对各类标志、标线和典型路段标志标线组合设置管护与完善情况检查,重点抽查弯道、纵坡、桥梁、隧道、平面交叉(重要交叉)、分离式立交、集镇路段和弯道+桥梁、弯道+平面交叉等各类典型路段标志标线组合设置情况,以及从路网和线路的角度检查指路标志等系统性标志的设置情况。对标志、标线的夜间安全保障功能,特别是可视性进行检查。
2)配合发包人对苏州市普通国省道的新、改扩建工程的交安设施进行施工图审查和交竣工预验收,出具第三方咨询意见。(工作频率:视具体情况)
3)对苏州市国省道公路服务设施进行检查并出具第三方检查报告。
检查内容:苏州市国省道公路的服务设施包括服务区和停车区(目前共有9个)的运营和管理情况,包括服务设施的设置、维护情况及服务设施的规范化运营情况等方面。
检查方式:定点检查。
检查频率:一年一次的全覆盖。
检查依据:《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暂行技术要求》、《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服务设施设计指南》、《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服务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服务设施服务规范(试行)》等。
(2)普通国省道涉路管理成效辅助督查(检查频率:每半年检查一次)
公路路面、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管理情况,集镇路段、施工路段管理、非交通标志、平面交叉口和搭接道路等的管理情况。
(3)绿化环境专项整治长效治理督查(检查频率:每半年检查一次)
对苏州市普通国省道绿化及环境长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第三方检查及咨询意见。检查具体内容应参考省“五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全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验收申请工作的通知》(苏交通环境整治办发[2019]1号)。
1)公路、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八无”(无堆积物和垃圾箱、无洗车点和修车铺、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和广告、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情况检查;
2)桥下空间堆放的危化品等堆积物情况,非法利用桥梁附着管线设施情况,桥下搭建的生产生活设施情况。
3)影响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通行的停车泊位情况检查;侵占路基路肩损坏边坡边沟行为情况检查;集镇段环境、破损建筑总体情况检查,评估;路侧停车场进出口设置合理性评估; 马路市场,废品回收站点,有碍观瞻的无序经营市场存在情况调查;路侧道路、房地产等建设工地以及砂石等生产企业的运输车辆是否采取封闭装载洗消等装置情况调查。
4)沿线绿化环境整治提升情况检查: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按要求绿化,路面中间带、侧分带开口路段行道树、防眩树、农作物高度符合视距要求。公路两侧绿化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
上述工作,检查结果均需出具书面报告,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详细的整改方案,与各县区公路管理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将整改方案落到实处。
2.2 2021-2022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管护质量、涉路管理成效辅助督查、绿化环境专项整治长效治理项目进行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2021GL-GHDC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招标项目概况中包含的检查内容并按招标人要求出具《公路标志标线维护质量检查报告》《第三方设计咨询意见》《涉路管理成效检查报告》《普通国省道沿线绿化及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督查报告》《公路服务设施第三方检查报告》等,报告的内容、频率满足招标人要求。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并出具服务周期内检查的成果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具有公路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设计项目(以《表5 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
(3)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①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②担任过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③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且投标人在最近一次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情形。②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含200元平台服务费)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桐泾南路300号
邮 编:215007
联 系 人***
电 话:0512-68113587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
联 系 人***
电 话:0512-67629433-809/803
传 真:0512-67629433-801
E-mail: szjtsws@126.com
9.其他
9.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9.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11开标室(地址:***
8.5 因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投标人尽量避免参加现场开标;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快递或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或将该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szjtsws@126.com),以便核对,否则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