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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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07 |
招标业主: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招标代理: | 金湖易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发包公告 *. 发包条件 本项目徐梁商业中心项目(项目名称)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核准徐梁商业中心项目(金发改投资核【****】*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兴 |
关键词: | 监理 |
发包公告
1. 发包条件
本项目 徐梁商业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以 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核准徐梁商业中心项目(金发改投资核【202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金湖县工园路北侧、华海路东侧;
2.1.2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计划占地面积约 93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500平方米,该项目工程地上建筑面积约13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13500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13500平方米),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同时配套建设绿化、景观、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上述面积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如稍有出入不另行增减监理费用。
2.1.3发包控制价:40万元;
2.1.4监理周期:计划工期 400 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天数为准);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4 个月。
2.1.5发包范围: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中包含的所有项目,以及与本工程配套的市政道路(含管网)、绿化、路灯等所有附属设施施工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1.6质量要求:合格
2.2付款方式: 按形象进度付款,工程基础完成验收合格后付监理费用的10%,工程主体完成验收合格付监理费用的30%,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全部监理资料后付监理费用的40%,余款在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需提供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2020 年6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本次发包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代建人、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5本次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人员数量要求: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人员配备标准。配备的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① 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6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文件。
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3.4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
③如资格审查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已过有效期但已办理过延续注册手续的,必须提供省级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原件予以证明,则该证书是继续有效的,否则不予认可。
④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⑤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⑥投标企业需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并完善诚信库建设,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⑦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具体支付详见文件。
⑧相关资料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进入“金湖易采”、“投标人”中下载投标项目,下载地址:***
⑨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江苏省监理员资格取消后相关事宜的公告》[2017]第36号文件精神。
4.特殊说明事项
1、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文件或者获取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监理方案文件明显与本项目不符合、以及故意违反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发包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监理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人的损失,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发包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4. 文件的获取4.1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其它系统—金湖易采—投标人界面获取。
4.2文件每套售价 壹佰零伍元 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2月7日上午9时30分00秒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事项见发包文件投标须知附表相关要求)。
6. 资格审查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限额以下
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
评标委员会从有效投标文件中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如评分相同,低价优先;如报价相同,则由发包人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90分 信用分:10分 |
一、投标报价90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以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2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注: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上述系数值由发包人随机抽取确定,各投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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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分(10 分) 信用得分=10%×开标时最新一期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在淮安市监理行业信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直接取用。) 注:1、监理企业信用评分不区分主增项和等级。 2、 首次进入我市行政区域的市外监理企业初始信用分取在我市的市外监理企业的上一考核时段信用考核得分平均分作为初始信用考核得分,在本考核时段内有效,下一考核时段按信用考评办法重新计算。 3、 新取得资质的市内监理企业的初始信用分, 取本地企业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作为初始信用考核得分, 在本考核时段内有效,下一考核时段按信用考评办法重新计算。 4、淮安市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使用参考文件:淮住建发〔2019〕27 号,2019 年 3 月 27 号发布的关于印发《淮安市监理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自评价公布之日起至下次评价公布之日前有效。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发包人: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金湖县健康西路45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人:金湖易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电话号码:0517-86850578
投标人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