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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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19 |
招标代理: |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马拉松体验步道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绣溪道**号交大创意园**号楼*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JZDCG****-** 项目名称:马拉松体验步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项目概况
马拉松体验步道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2月19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JJZDCG2021-02
项目名称: 马拉松体验步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8950307.42
最高限价(元): 8950307.42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8950307.42 | 40日历天,具体的开工时间以采购人的开工令为准 | 否 | 1 | 马拉松体验步道建设项目 | 1 | 8950307.42 | 项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市政工程施工 |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非专门),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 40日历天,具体的开工时间以采购人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④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项目负责人***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2月02日 至 2021年02月08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1:30 ,下午 13: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方式: 电子文档形式。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携带获取时需要提交的资料至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获取。
获取时需要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联系电话***
售价: 8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2月19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2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 (北京时间)
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根据锡财购告〔2020〕2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中要求:每家投标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凡进入投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 址: 金融一街国联大厦10号2211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2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10-85013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