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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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05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造甲乡联合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服务现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招标编号:ZJX*******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造甲乡联合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 *、服务内容:按发包 |
关键词: | 设计 |
造甲乡联合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服务现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ZJX2021008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造甲乡联合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
4、服务内容:按发包人要求完成设计,详见附件《服务需求及要求》。
5、服务地点:长丰县造甲乡
6、发包金额: 9.8万元
7、中标规则:定价摇号。
8、付款方式: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后支付至50%,所设计项目建设工程开工时支付至80%,剩余部分在所设计项目施工完毕并验收通过后支付。
9、履约保证金提交:中标单位向我乡财政所提交10000元履约保证金,凭缴纳收据领取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见《服务需求及要求》,所设计项目施工完毕并验收通过后,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无息退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扣完,则视为中标方违约。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设计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设计内容为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设计面积4500平方米,占地10-15亩;第二部分设计内容为全程农事服务中心。以上两个设计成果须分别提交。
三、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行业专业丙级以上(含)资质;
2、企业业绩要求:具有本项目设计内容第一部分或第二部分的同类业绩。
3、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3、报名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公司业绩复印件(合同等)前来报名,以上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4、资料查验:请在开标时携带资质证书原件、业绩合同原件供查验。
5、第一次招标中已递交投标材料的企业无需再次提交,但仍然需要携带原件供查验。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3日至2月5日9:30
2、报名地点:造甲乡政府一楼党政办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3、发包人:杜先生 181 5600 0560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2月5日 10:00
2、地点:造甲乡政府四楼会议室
3、注:报名材料开标后不予退还。
造甲乡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服务需求及要求一、项目简介:
第一部分设计内容为批产120吨的烘干车间、标准化仓库1000㎡、检验室、培训服务中心、生产办公综合楼、生产厂房,变压(250)送电、配电设备;含下火线缆,院墙、大门、门卫室、给排水、消防、水电等所有应配套的附属设计。第二部分按照大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服务内容:
按项目建议书和发包人要求,提供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审图服务,以及后期施工现场所有跟踪服务。其中:勘察测绘和设计要在发包人的协助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如有必要,须提供设计图纸的审图合格证,审图相关费用由设计单位承担。
中标人如分包勘察、测绘、施工图审查工作,但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须经甲方认可,且中标人必须对成果负责。因勘察、测绘成果、施工图审查原因导致本工程无法按进度正常完工或造成损失的及设计缺陷(含漏项、缺项等)造成工程变更增加费用的,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建设完工后退还。
三、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2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四、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相应设计深度。
五、设计成果(中标后提交):中标单位须提供纸质成果(6套方案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所有成果的电子版1份。
六、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与招标人联系签订合同事宜。
2、如中标人为外地(合肥以外)企业,设计人员须常驻合肥或长丰。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3、中标单位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各专项设计人员,并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
4、为确保设计成果能及时交付,若在30天设计周期内未交付合格设计成果,每拖延一天将扣保证金百分之五,直至扣完为止,保证金扣完双方合同自动解除。
4、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在施工过程中,涉及中标人必须要到施工现场的,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中标人设计人员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设计跟踪服务。如不能按时到场的,招标人每次扣除1000元履约保证金,影响工程施工的,每次扣除2000元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