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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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01 |
招标代理: |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政天然气管网配套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政天然气管网配套工程项目监理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贞达*政工程 |
关键词: | 监理 |
长春市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市政天然气管网配套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210140-JL02-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市政天然气管网配套工程项目监理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0】2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市政天然气管网配套工程项目监理。
2.2 项目规模:铺设市政天然气管道45.69公里,设计压力0.4MPa。
2.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6 项目地点:具体施工路段详见图纸。
2.7 工程质量:合格。
2.8 工程投资:109118148.07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甲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监理团队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8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02日上午8时至2021年02月07日下午16时,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com.cn/)进行登记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联系电话:13634405937、0431-88779428(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3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431-84339693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