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
http://www.nmggcztb.cn)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于2021年1月8日发布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3.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为送达给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 nmggcztb.cn/)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3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采用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首次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激活使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已办理过内蒙古自治区互认CA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直接登录无需再次注册。具体办理方式可至中心网站(
http://www.nmggcztb.cn)“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查阅对应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CA办理操作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
3.4完成入库及CA数字证书办理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中心网站(
http://www.nmggcztb.cn)-“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3.5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现金或对公汇款,缴纳后填写投标登记表(见附件1)和汇款凭证扫描件一起发至邮箱shandongsanwei@139.com。招标代理公司汇款账号如下: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对公汇款时备注空调末端施工+联系电话***
户名: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5406568042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
开户行行号:104191013078
<!--[if !supportLists]-->(2)<!--[endif]-->招标文件缴费时间:2021年02月02日8:30至2021年02月08日17:30(法定公休日不休息),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6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房建市政项目)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致电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技术支持电话:***
(2)现场技术支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9楼。
3.7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房建市政项目)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3.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08日10时00分(同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在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内蒙古自治区CA及电子签章互通驱动”,可至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新点驱动(内蒙古互通版)》
3.9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10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6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