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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附属设施整修项目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2.01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2.01
截止日期:2021.02.23
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附属设施整修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本工程内容为某单位附属设施整修项目,工程规模为某单位内墙及地面拆除及翻新,门窗吊顶更换工程,新增厕所主体、淋浴室砌筑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附属设施整修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内容为某单位附属设施整修项目,工程规模为某单位内墙及地面拆除及翻新,门窗吊顶更换工程,新增厕所主体、淋浴室砌筑工程, 房间内墙粉刷及水电安装等内容,工程造价约921855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实际现场情况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20年10月、2020年11月和12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如项目负责人***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2、3.3、3.4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6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来开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20年10月、2020年11月和12月连续三个月)之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报名资料至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环球商务大厦B1-501室)通过领取、邮寄或电子邮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推荐以支付宝的形式支付,支付宝账号: 18867569058王,并注明单位和项目名称);

4.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15:30时,地点为金华市环球商务大厦A座-701室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模块(网址: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某单位                            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倪先生       钱先生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167038635 17682424617           联系电话***

                                            地址:***

某单位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1日

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启用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考核电子证书的通知》(函政办字[2017]120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政府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19号)要求,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证照数字化管理目标。我厅自2017年11月开始陆续启用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考核电子证书。此次电子证书发放范围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二、建造师注册证书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申报事项,获得核准后生成电子证书。此证书可自行下载打印,无需再到窗口领证或者物流领证。每本电子证书上有“浙江政务服务网”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查看证书详细信息。原持有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办理变更、延续、复核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证书具备与同名纸质证书相同效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实名制、企业资质核准、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管理中应当认可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电子证书。

本项目不接收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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