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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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18 |
招标代理: | 天津博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区杨成庄乡东寨村村民委员会垃圾清扫车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E*******************)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区 一、采购条件 本*****区杨成庄乡东寨村村民委员会垃圾清扫车购置项目(项目编号:E*******************)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
关键词: | 清扫车 |
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东寨村村民委员会垃圾清扫车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02680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静海区
一、采购条件
本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东寨村村民委员会垃圾清扫车购置项目(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0268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预算:¥46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采购人为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东寨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规模: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东寨村村民委员会购置1辆垃圾清扫车。
2.2.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东寨村村民委员会。
2.3.标段划分与采购商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东寨村村民委员会购置1辆垃圾清扫车。
2.4交货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货到现场并交付使用。
2.5质保期要求:提供所响应产品1年的免费保修,终身维修。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提供7×24小时技术响应,72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东寨村村民委员会垃圾清扫车购置项目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交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通过天津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上报名:(www.zcqzc.com)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2月01日至2021年02月07日,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供应商须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获取磋商文件,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2月18日14: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02月18日14:00
磋商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东方商业街13-1-4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磋商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东寨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东寨村
联 系 人***
电 话:13820291993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博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022-28328268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