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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2.0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规划招标 
加入日期:2021.02.01
截止日期:2021.02.19
招标代理: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 ***新型城镇化规划(****-****年)、***“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研究项目分散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二一年二月一日 磋商文件目录 一、招标函; 二、项目需求; 三、投标人须知; 四、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五、拟签订的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招标函 根
关键词: 规划
 
招标公告正文

 

 

 

 

 

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研究项目分散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二一年二月一日


磋商文件目录

一、招标函;

二、项目需求;

三、投标人须知;

四、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五、拟签订的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招标函

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研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具有相应资质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  李庆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研究项目

3、项目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二、控制价:80万元 ,投标人所报投标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付款方式:分期支付,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总合同额的20%为启动经费,完成初稿后,支付总合同额的20%;完成征求意见稿后,支付总合同额的40%;余款在规划通过报批后,一次性付清。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重要提示: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

五、获取磋商文件方法:各投标人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投标文件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邮寄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世纪大道1288号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楼,收件人:李庆伟,电话:***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2月19日9时0分。以邮件到达指定接收地址为准,各投标人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邮件到达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前,须将单位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及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开标时间:2021年2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608会议室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在开标之前,招标代理组织各潜在投标单位建立QQ聊天群,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在开标前以“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的格式申请加入此群,并在入群后修改自己在群里的备注名称为“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在开评标全过程中,QQ群是默认的远程交互工具,若投标人未加入备用QQ交互群,则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废标及澄清、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建群的相关信息会在开标的前一天以电话或邮件通知,请各投标单位确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如因电话打不通或无人接听造成的后果请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十四五”时期,省委提出把推进新一轮的新型城镇化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作为新形势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整体规划,系统推进。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研究编制,进一步加快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互动并进,全面提升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发展质量,对助力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具有重要意义。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1、全面总结“十三五”启东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重点是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情况。2、对标“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总纲领、总命题、总要求,客观评估启东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所处阶段的战略性优势和不足,找准短板和弱项,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3、深刻研判新型城镇化外部发展环境的新变化,从机遇和挑战两个层面,深入解读启东编制新一轮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总体背景、阶段性特征和面临的主要矛盾,以宽广视野和战略思维寻求突破,谋划全市未来城镇化发展。4、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启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系统研究提出启东未来15年尤其是“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战略目标、指标体系、核心任务及创新举措。5、研究分析启东未来15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迫切需要改进和提升的领域,高站位谋划一批具有突破性、全局性的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举措。

(二)《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能够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当前,我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硬件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社会事业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编制《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十分必要。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1、对标“十四五”时期“强富美高”新启东再出发新内涵的要求,厘清我市公共服务方面的短板弱项;2、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公共服务的发展思路与具体目标;3、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求为目标,深入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的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举措。

二、进度要求

1、2021年4月20日,形成《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初稿。

2、2021年5-6月份,完成《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征求意见,通过专家评审。

3、2021年7-8月份,按程序报批。

三、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总合同额的20%为启动经费,完成初稿后,支付总合同额的20%;完成征求意见稿后,支付总合同额的40%;余款在规划通过报批后,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要求

课题研究编制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文件的阅读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

二、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单位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

2、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3、若采购单位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

三、磋商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磋商响应文件由书面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组成:

(一)资格审查文件(根据招标函中的供应商资质要求提供)

1、磋商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第四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磋商均需提供本项材料);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7、投标单位情况表(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商务技术标文件:本磋商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价格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按照附件六格式填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开标一览表必须密封在价格标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的其他地方不得出现报价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最后报价一览表(按照附件七格式填写)供应商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备用,在开标时填写,供最后报价时使用(以免应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影响二次报价,请提前准备)。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

1、磋商响应文件均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表必须盖章。

3、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五、磋商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采购单位不接收供应商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

3. 磋商响应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审查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

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

5.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6.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供应商应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书面磋商响应文件邮寄至指定的投标地点。

2、如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收到的有效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响应文件少于两个的(不含两个),项目废标,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3、采购单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如果供应商提出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送达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2、供应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单位,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八、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九、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

十、磋商响应文件的无效情形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文件:

1.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及形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

2. 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部分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磋商响应报价表未盖章的;

5.磋商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 磋商响应文件中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7. 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8.磋商报价超过控制价的;

9.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

十一、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中招标说明及招标项目要求中的规定要求,编制相关成果。

十二、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交纳方式:银行汇票、转账、保函。履约保证金在成果文件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30日内无息退还。

十三、供应商在本次招标中所承诺实施的成果质量,可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一并申明。

十四、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和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情况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十五、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照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十六、评标原则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进入评标范围。评标专家组以开标、审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按评标标准要求进行分析评议。具体方法如下:

1、本项目专门设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商务技术、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审(详见评标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发现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十七、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按照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为有效投标人的数量),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低者排名优先,商务技术分及价格分均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名。

评标流程:评审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价格标—供应商现场递交最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资格审查

所有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递交的资格文件,并按照本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资格条件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才可参加商务技术标评分。

(二)商务技术评审(6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打分(取平均值作为供应商商务技术标的最后得分,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分值

评分标准及细则

1

资格评价

14分

14

1、项目组负责人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项目负责人***

2、除项目组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拥有与本规划纲要编制需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组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附相关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业绩评价

28分

28

1、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11月份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地市级及以上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或方案的,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投标人承担过区县级及以上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方案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本项满分12分。

2、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11月份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公共服务(含文教体卫、养老等领域)相关规划或课题研究的,属于地市级及以上的,有一项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属于县市区级及以上的,有一项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本项满分10分。

3、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11月份以来),投标人承担的课题研究、规划或方案获得国家级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得3分;获得省级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得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级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得1分。本项满分6分。

注:以上业绩或奖项为同一项目的不重复计分。

(投标文件附相应项目的合同或委托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项目方案

18分

大纲

结构

6

大纲结构要符合国家、省、市发展导向,切合启东实际。 ①优秀:5-6分,大纲结构科学,重点突出,观点新颖,布局合理。②良好:3-4分,章节结构有一定的层次,思路逻辑相对合理,无明显不符合启东实际的提法。③一般:1-2分,章节布局不够科学合理,主次不分明,与启东实际贴的不紧。

思路研判

6

规划思路要符合国家、省、市大政方针,形势研判要符合国家、省、市总体发展趋势,符合启东总体形势发展实际。①优秀:5-6分, 发展战略定位和方向把握准确,思路目标清晰,观点新颖,判断分析发展短板和弱项找准,深层次原因分析透彻,科学合理、有理有据。任务方向明确,层次分明,重点突出。②良好:3-4分,能够较好的提出未来发展战略定位和思路目标,无明显与启东发展实际不符的提法,判断分析基本讲清启东目前发展的短板和弱项,总体符合启东实际。③一般:1-2分,发展思路与启东发展实际联系不紧,思路目标不够清晰,观点不够新颖,判断分析未能体现启东现阶段发展实际,讲空话套话多、摆事实讲道理少。

创新

评价

6

主要表现在规划理念与方法创新、规划内容与功能创新以及体制机制政策创新等方面。①优秀:5-6分,规划理念先进、功能方法新颖,规划保障体制机制有创新。②良好:3-4分,规划编制方法理念、政策保障体制机制具有一定的创新。③一般:1-2分,创新程度不够,方式方法比较老套。

备注:如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分不满30分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价格评审(4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分。磋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四)若成交供应商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十八、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采购单位不退还投标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单位有权中止评标。

4、授予合同

⑴中标(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⑵签订合同

① 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5、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记入不良信誉。

 

 

 

 


第四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磋商承诺书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名称)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项目编号为: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研究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投标(投标内容及价格以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磋商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选择最低价的投标。

5.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开标后30天内有效。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投标方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法定地址:***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研究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

若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单位愿意按照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研究项目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单位提交的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投标单位情况表

 

项目名称: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研究项目

1

企业法人

(事业)

 

成立日期

年月日

2

单位地址

 

3

电话

 

联系人

***

4

传真

 

电子邮箱

***

5

注册地

 

6

单位职工人数

 

7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8

 

9

 

10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

备注

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研究项目

大写:

 

小写:¥

按磋商文件要

求执行

 

 

注:本表中的报价为投标总价,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七:

 

最终报价一览表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磋商文件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单位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单位对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研究项目做出最后报价如下:

最后报价:      元

相关补充说明:(如有)

附: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说明:投标单位可按以上格式制作“最终报价一览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开标当日填写,并以电子扫描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供最后报价时使用。)

 

 

 

 

 

 

 

 

 

 

 

第五部分 拟签定的合同条款

合同协议书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按照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研究项目

2、服务内容:

(一)《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十四五”时期,省委提出把推进新一轮的新型城镇化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作为新形势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整体规划,系统推进。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研究编制,进一步加快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互动并进,全面提升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发展质量,对助力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具有重要意义。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1、全面总结“十三五”启东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重点是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情况。2、对标“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总纲领、总命题、总要求,客观评估启东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所处阶段的战略性优势和不足,找准短板和弱项,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3、深刻研判新型城镇化外部发展环境的新变化,从机遇和挑战两个层面,深入解读启东编制新一轮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总体背景、阶段性特征和面临的主要矛盾,以宽广视野和战略思维寻求突破,谋划全市未来城镇化发展。4、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启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系统研究提出启东未来15年尤其是“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战略目标、指标体系、核心任务及创新举措。5、研究分析启东未来15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迫切需要改进和提升的领域,高站位谋划一批具有突破性、全局性的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举措。

(二)《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能够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当前,我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硬件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社会事业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编制《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十分必要。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1、对标“十四五”时期“强富美高”新启东再出发新内涵的要求,厘清我市公共服务方面的短板弱项;2、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公共服务的发展思路与具体目标;3、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求为目标,深入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的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举措。

(2)研究期限

①2021年4月20日,形成《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初稿。

②2021年5-6月份,完成《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征求意见,通过专家评审。

③2021年7-8月份,按程序报批。

3、工作要求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文件。乙方必须配合业主做好各项汇报、评审、报批、审核、调整工作。

4、其他要求:

课题研究编制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小写),       (大写)。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价包括完成本研究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全套成果文件(包括全部基础资料电子文件以及评审所需文件),以及调研、资料收集、文件编制、汇报、评审、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员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设备及相关费用、现场勘测、交通调查相关费用、专题研究相关费用、报告评审会、会务费、咨询费、出版费、取得批复所需的费用以及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管理费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

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研究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磋商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成交供应商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项目验收

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付款。

2、具体付款方式:分期支付,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总合同额的20%为启动经费,完成初稿后,支付总合同额的20%;完成征求意见稿后,支付总合同额的40%;余款在规划通过报批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服务周期:

1、2021年4月20日,形成《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初稿。

2、2021年5-6月份,完成《启东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启东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征求意见,通过专家评审。

3、2021年7-8月份,按程序报批。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交纳方式:银行汇票、转账、保函。履约保证金在成果文件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30日内无息退还。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的进展进行监督和检查;但甲方并不因行使该等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需要的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前一阶段的全部文件、批复、资料及附件、有关的协议等,并对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4、甲方应为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5、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报告书。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费用。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编制工作,如果服务过程中,缺少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应与甲方协商借阅或购买,除甲方提供的资料外,乙方应根据工作要求收集相关资料。

3、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4、乙方应根据本合同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到本项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按照国家、国土部门、城乡规划部门、交通等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等有关规定,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的咨询服务工作。

5、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文件的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的咨询服务质量负责。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数量提供成果文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做出澄清和解答。

7、人员保证与变更

(1)乙方应安排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服务过程中和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2)如果项目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乙方有权拒绝。

(3)乙方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提出要求增加服务人员,乙方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不再另行支付。

8、对于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9、本项目按期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所需一切工作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低下、调查成果质量差等原因,影响调查工作的,甲方有权酌情处置。性质严重的,将被列为不诚信单位并上报市、省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4、约定事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结果为准。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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