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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劳务外包服务采购公告(10226099)

信息发布日期:2021.02.01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21.02.01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项目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 一、派遣员工的确定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劳务用工的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乙方负责向甲方派遣满足甲方岗位用工条件和人数要求的员工。 *、甲方对乙方派遣的人选进行岗位和人数确认后,向乙方出具《劳务派遣用工确认书》。 *、乙方向甲
关键词: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
一、派遣员工的确定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劳务用工的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2、乙方负责向甲方派遣满足甲方岗位用工条件和人数要求的员工。
3、甲方对乙方派遣的人选进行岗位和人数确认后,向乙方出具《劳务派遣用工确认书》。
4、乙方向甲方提供派遣员工本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职业健康检查证明材料。
二、协议期限及员工派遣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1 年,时间从 2021年 02月 01日起至 2022年01月 31日止。在协议期限内,乙方根据甲方的用工需求负责派遣员工到甲方工作。甲方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增减用工岗及人员数量,费用据实结算。

2、派遣员工的期限: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员工要相对固定,派遣期限一般应与本协议有效期保持一致。
3、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乙方可以提出续签协议一年,经甲方根据服务期考核情况集体决策,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协议。
三、派遣员工的工作安排
1、甲方按照《劳务派遣用工确认书》确定的岗位和人数将乙方派遣的员工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在派遣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和派遣员工同意后,可以调整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
2、甲方应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
3、派遣员工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和考核规定按重庆市璧山区妇幼保健院保洁要求和所在岗位负责人要求执行,特殊岗位按相关岗位规定和负责人***
四、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
1、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内容应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相关约定。
2、派遣员工被派遣到甲方工作期间,其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行政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在乙方。甲方可以向派遣员工解释应发工资的计算标准。
3、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其劳动纪律、教育培训、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乙方负责派遣员工入职、离职手续办理、书面劳动合同签定及相关事务办理工作,同时做好派遣员工档案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收集整理派遣员工个人信息及增减人员的调整手续。
五、劳务派遣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1、劳务派遣管理费:
甲方按实际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劳务派遣管理费,管理费服务费(含人身意外险)
2、其他费用:
(1)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确定派遣人员工资标准,划拨给乙方代发,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克扣甲方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
(2)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核定派遣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上款项甲方按实际缴纳费用支付,乙方提供缴纳费用依据。
(3)派遣员工加班工资,由甲方支付。
(4)税费:乙方按时代扣、代缴派遣员工个人所得税,甲方按乙方每月开票金额扣除派遣员工工资及保险的5%支付。
3、支付时间和方式:甲、乙双方于每月10日前(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顺延)核对清楚上月派遣员工的岗位、人数和劳务费;甲方于每月15日前(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顺延)将派遣员工上月劳务费及其他费用划到乙方指定账户上,乙方向甲方出具全部费用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派遣员工的退回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工条件的,但甲方在试用期内退工应当向派遣员工和乙方说明理由;
(二)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给甲方造成1000元人民币以上经济损失或其他重大损失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或个人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取得劳务派遣资格的;
(六)派遣工被行政处罚和(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本协议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并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第八条的约定支付乙方和派遣员工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1.甲方不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劳务费及其他费用的;
2.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法律法规,损害派遣员工身体健康的。
(二)协议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
1.乙方未预先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3.乙方拒绝接收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退回派遣员工的;
4.乙方挪用派遣员工劳务费另作它用不按月兑现派遣员工工资的。
八、经济赔(补)偿
1.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与对方损失相当的赔偿责任。
2.派遣员工发生因工伤、亡,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费用由乙方负责。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不予承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乙双方应共同规避重庆市工伤保险参保空档时限(24小时)的风险,若因参保空档时限(24小时)造成对派遣员工的工伤赔偿费用以及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伤保险未及时参保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派遣员工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在离职前未交还甲方提供的工作用品,由派遣员工本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乙方不积极配合甲方追究派遣员工的责任,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4.派遣员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发生的抚恤金、丧葬费及符合相关规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5.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足额向乙方支付乙方派遣员工劳务费及其他费用,逾期不支付的,除补付欠付金额外,从欠付之日起,按日额外支付欠付总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6.乙方负责甲方保洁等工作管理,如有缺陷按甲方规定处理。
九、争议的解决
1.派遣员工在派遣到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或乙方发生劳动争议时,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收起

预算金额: ¥23000 元

发布时间: 2021-02-01 09:27

采购编号: 10226099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中心卫生院 报名地址:https://www.chinazhyc.com/detailsDemand?id=10226099&pust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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