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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鄂州五期606厂房配套工程-分包项目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31 标签: 湖南省招标 岳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31
截止日期:2021.02.10
招标业主: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区:岳阳市
内 容: ************** 容百科技**五期***厂房配套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分包进行招标。 *.*.*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 本招标项目名
 
招标公告正文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容百科技鄂州五期606厂房配套工程项目



1.1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分包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 容百科技鄂州五期配套工程项目                        。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湖北鄂州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19号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总包方或业主支付工程款。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 HSE 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  配套工程(包括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10KV变电所、循环水池、给水加压及消防水站水池土建所有施工内容,全厂围墙、挡土墙、地下管网、室外管廊、室外电缆沟、道路土方开挖所有施工内容)。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3个月                       。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合格                         。

1.3.4 本标段的 HSE 要求:     零安全事故                    。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

(2)财务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 份。

(3)业绩要求:近 3 年承担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6)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要求:相应证件。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如投标人确有必要,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费用自负。

三、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获取

3.1.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

3.1.2采用电子发标,请于      年  月  日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3.1.3领取招标文件前将购买费用打入以下帐户,并在交易平台上传回执单。

开户名: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花板桥支行

开户账号:4300 1650 6660 5000 0011

3.2招标文件的澄清

3.2.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任何疑问需要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三日以前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将不标明问题来源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3.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

3.2.3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澄清会,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2.4至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都有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的权利。

3.4招标文件的修改

3.4.1在投标截止期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4.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3.4.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3.4.4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

4.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4.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签字盖章扫描电子版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1.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有关规定编制,以加密文件递交,并在邮件中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1.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也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4.1.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书面通知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准许,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1.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具体约定详见招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4.2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结束后 90 天(日历天)

4.3投标报价

4.3.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商务标格式中报价说明及工程量报价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4.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相应报价明细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6.1款的有关要求。

4.3.3工程报价清单中的每一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的费用应认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4.3.4满足发包人各项管理要求,以上费用均含在合同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

4.3.5甲供材料:甲供材料分包方不应在预算书中报价,甲方供材清单见第二章商务标格式。

4.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日期   2021   年 2 月 10 日 22 时  分:      。

4.5.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经开区岳阳大道279号四化大厦14楼费用控制部 

4.5.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4.5.4密封包装要求: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密封在两个不同的包封中,并正确标明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专业分包技术标或商务标”,技术标或商务标中的每份标书 应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4.5.5逾期送达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hngaoch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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