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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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投标人、单位、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规定,*********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经组织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通过,现特向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
关键词: | 物业管理 卫生 |
各潜在投标人、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经组织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通过,现特向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14,238,000.00元(大写:壹仟肆佰贰拾叁万捌仟元整)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2、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3、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拟确定的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5、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各潜在投标人、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投标人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需求论证报告及论证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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