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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2021年度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28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嘉兴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28
地 区:嘉兴市
内 容:第一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名称:**智慧产业创新园****年绿化养护工程 二、招标范围及区域划分: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养护范围内的绿化苗木、景观铺装、城*家具、保洁设施(含园路清扫、绿化中的垃圾桶的清倒、业主提供的绿化养护项目部的公厕保洁)、照明设施、景观桥梁(张拉膜的防锈刷漆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名称: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2021年绿化养护工程
    二、招标范围及区域划分:
2.1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养护范围内的绿化苗木、景观铺装、城市家具、保洁设施(含园路清扫、绿化中的垃圾桶的清倒、业主提供的绿化养护项目部的公厕保洁)、照明设施、景观桥梁(张拉膜的防锈刷漆、亲水平台的不锈钢栏杆、木铺装的更换、木质亭阁、钢架廊亭的防腐刷漆、石材、边沟的雨水篦、鹅卵石等)及其他构筑物的养护管理,同时包含草花更换、花镜的养护及更换、退化草皮的补种,以及养护期内对养护区域内的大型乔木至少1次修剪,草坪百慕大混播黑麦草,冬季要求常绿。智创园园区绿化按照精细化管理标准养护,需人员配足。
2.2区域划分
2.2.1智创园绿化养护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绿地类型
绿地养护名称
养护范围
养护面积(平方米)
1
二类公园绿地
智慧大厦外30米绿地
嘉杭路至兴盛路,昌盛路至兴旺路
8817
2
桃花港沿线绿地
天盛桥至产业用房红线
3031
3
天琴湖周边绿地
天琴湖周边
19339
5
智慧大厦内
红线内
7703
6
产业用房
红线内
3600
7
产业用房外30米
北至昌盛南路,东至兴旺路,西侧桃花港
6538
8
启思广场绿地
东至兴旺路,西至桃花港,北至兴盛路
2500
9
七一港沿线绿地
华严路至嘉杭路
28240
合计
 
 
 
79768
1
草花
天琴湖周边绿地
天琴湖周边
185
2
智慧大厦内
智慧大厦东西大门两侧及中庭
260
3
产业用房内
花坛内
2
4
二期C区
路口
83
合计
 
 
 
530
 
 
天琴湖花镜
天琴湖及金小悦外
180
      2.2.2智创园绿化养护项目需求
序号
绿地
类型
绿地养护名称
养护范围
养护面积(平方米)
1
二类公园绿地
华严路北侧及昌盛路沿线
华严路北侧沿河至昌盛南路,华严路至天盛路沿线
11593
2
智汇家园内
围墙内
16210
3
智汇家园外
围墙外至昌盛南路人行道
7838
4
七一港沿线绿化
广穹路至华严路
31850
合计
 
 
 
67491
1
草花
天盛路花箱
天盛路两侧
19.2
2
七一港沿线绿地
华严路北侧(两廊架处)
73
3
出入口花箱中
 
75
合计
 
 
 
  167.2
序号
绿地
类型
绿地养护名称
养护范围
养护面积(平方米)
1
二类
公园
绿地
二期核心A区
东至桃花港、南至天智路、天玑路、西至天琴路、北至华严路
17292
2
二期天琴广场
东至天琴湖绿地、南至天琴路绿地、西至天琴路、北至天玑路
3893
3
二期核心B区
东至桃花港、南至兴盛路、西至天玑路、
北至桃花港支流
8866
4
二期核心C区(新增)
东至桃花港河、南至天琴路、西至天玑路、
北至兴盛路
20009
5
永联路沿河绿化及中央隔离带(新增)
东至七一港,南至支流河道,西至怀昌桥港,
北至永联路
10032
6
光弘科技东沿河绿化
光弘科技东围墙外
2300
7
光韵达沿河绿化
东至七一港,南至顾家浜,北至光韵达红线
2341
合计
 
 
 
64733
2.3补植苗木
序号
项目
灌木及草皮(坪)补植要求
单位
工程量
上限单价(元/㎡)
1
整理绿化用地
1、整理地形、翻地、松土30cm并根据设计要求处理地形,除去直径5cm以上的石块、垃圾。平整后的种植区地形不应有低洼积水,成型后线条饱满流畅。
m2
1
4.08
2
百慕大混播
黑麦草
1、草皮种类:百慕大混播黑麦草
2、铺种方式:满铺
m2
1
20.66
3
书带草
1、苗木、花卉种类:书带草
2、单位面积株数:56丛/平米,7-9芽/丛
m2
1
30.31
4
白三叶
1、草皮种类:白三叶
2、铺种方式:籽播15g/㎡
m2
1
10.14
5
鸢尾
1、苗木、花卉种类:鸢尾
2、株高或蓬径:H21-25cm,P15-20cm
3、单位面积株数:81株/㎡
m2
1
62.94
6
扶芳藤
1、苗木、花卉种类:扶芳藤
2、株高或蓬径:H20-30cm,P20-30cm
3、单位面积株数:49株/㎡
m2
1
40.39
7
花叶蔓
1、苗木、花卉种类:花叶蔓
2、株高或蓬径:藤长40cm以上
3、单位面积株数:49株/㎡
m2
1
38.11
8
红叶石楠
1、苗木、花卉种类:红叶石楠
2、株高或蓬径:H40-45cm,P30-35cm
3、单位面积株数:64株/㎡
4、其他:密植,不露土,毛球
m2
1
82.43
9
红花继木
1、苗木、花卉种类:红花继木
2、株高或蓬径:H30-40cm,P20-25cm
3、单位面积株数:64株/㎡
m2
1
78.33
10
金叶女贞
1、苗木、花卉种类:金叶女贞
2、株高或蓬径:H35cm,P25cm
3、单位面积株数:64株/㎡
m2
1
83.01
11
瓜子黄杨
1、苗木、花卉种类:瓜子黄杨
2、株高或蓬径:H35cm,P25cm
3、单位面积株数:64株/㎡
m2
1
117.95
12
海桐
1、苗木、花卉种类:海桐
2、株高或蓬径:H35-40cm,P25-30cm
3、单位面积株数:64株/㎡
m2
1
100.34
13
小叶女贞
1、苗木、花卉种类:小叶女贞
2、株高或蓬径:H30-35cm,P25-30cm
3、单位面积株数:64株/㎡,小毛球
m2
1
99.02
14
南天竹
1、苗木、花卉种类:南天竹
2、株高或蓬径:H35-40cm,P25-30cm
3、单位面积株数:64株/㎡
4、其他:密植,不露土,毛球
m2
1
87.17
15
含笑
1、苗木、花卉种类:含笑
2、株高或蓬径:H35-40cm,P25-30cm
3、单位面积株数:64株/㎡
m2
1
123.88
16
龟甲冬青
1、苗木、花卉种类:龟甲冬青
2、株高或蓬径:H25-30cm,P20-25cm
3、单位面积株数:64株/㎡
m2
1
110.25
17
红叶石楠球
1、种类:红叶石楠球
2、灌丛高:H100cm
3、蓬径:P120cm
4、球形饱满,姿态优美,不脱脚
1
74.16
18
兰花三七
1、苗木、花卉种类:兰花三七
2、株高或蓬径:H20-25cm
3、单位面积株数:36株/㎡
4、其他:地被满种
m2
1
29.7
19
春鹃
1、苗木、花卉种类:春鹃
2、株高或蓬径:H35-40cm,P20-30cm
3、单位面积株数:64株/㎡
4、其他:毛球、不露土、密植
m2
1
119.65
20
夏鹃
1、苗木、花卉种类:夏鹃
2、株高或蓬径:H35-40cm,P20-30cm
3、单位面积株数:64株/㎡
4、其他:毛球、不露土、密植
m2
1
140.78
21
红花酢酱草
1、苗木、花卉种类:红花酢酱草
2、单位面积株数:36丛/㎡,20头以上/丛
3、其他:地被满种
m2
1
59.35
22
矮麦冬
1、苗木、花卉种类:矮麦冬
2、株高或蓬径:H15-20cm
3、单位面积株数:64株/㎡
4、其他:地被满种,不露土
m2
1
48.92
23
常春藤
1、苗木、花卉种类:常春藤
2、株高或蓬径:L40以上
3、单位面积株数:25株/㎡
m2
1
20.94
 
合计
1582.51
 
注:1、灌木及草皮(坪)补植投标报价时暂按工程量“1”考虑并计入投标总价,今后结算时,投标综合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结算,投标总价不得超过合计价格且投标单价不得超过各项单价的上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灌木及草皮(坪)补植综合单价是指全费用单价。包括设备、劳务、管理、配合庆典、安全文明、措施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工伤保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本标段内需补植的绿化数量,品种等进行排查统计并上报招标人,由招标人确定补植范围。
三、养护工期: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考核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经业主公司讨论同意合作期限可续签一年。合同将按年度每年一签,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工作任务完成出色,考核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方可签订下一年合同。任一合同期内若考核达不到上述标准,业主有权解除合同。中标单位与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养护合同。
四、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
(一)、绿地养护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在结合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绿地分级养护实际要求的基础上, 充分参照《嘉兴市区城市绿地养护标准》,要求精细化管理,拟定以下绿地养护标准:
1.1总体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建有工种齐全和固定的养护队伍,科学实施养护养资料档案管理科学有序。养护要随着植物生长的各个阶段,不断进行调整与充实;根据设计意图,使植物群落结构合理,层次丰富,季相分明;植物生长旺盛,黄土不露天;保持植株清洁,绿地总体景观好。具体内容包括园林植物养护、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卫生标准及管理标准。
1.3 二级绿地养护标准
1.3.1 园林植物养护标准
1.3.1.1 植物生长良好,乔灌木成活率98%以上,乔灌木保存率99%,无死株,缺株。
1.3.1.2 按乔灌木生长习性进行定期科学修剪,不影响行人交通安全。乔木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匀称,内膛不乱,通风透光;修剪有型、疏密适度,剪口平滑。乔灌木无歪斜,无倒伏现象;无枯枝死杈,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叶片大小、颜色正常。花灌木开花应适时,株形丰满,修剪及时、准确。
1.3.1.3 色块、绿篱等枝叶茂密,整齐一致,完好率95%以上;适期修剪,曲线润畅,轮廓明显,球类修剪圆整;绿篱及色块无死亡、空缺,无脱脚现象;新生枝不得超过10cm。
1.3.1.4 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苗。
1.3.1.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边缘线清晰(及时切边),生长茂盛且覆盖率95%以上,草坪适时修剪,高度保持在10cm之内。草坪无黄化现象,无杂草、无斑秃、无裸露地面。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坪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坪不得少于200天。
1.3.1.6 时花按设计精心养护,花期整齐,花量饱满,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花坛、花带株行距适宜,无倒伏、无残缺。
1.3.1.7 棚架、假山、墙面、围栏(墙)、桥体上的藤蔓植物及垂直绿化生长茂盛,并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及时清除枯枝,疏删老弱藤蔓。
1.3.1.8 水湿生植物生长控制得当,无枯叶、病虫叶,进入休眠期后及时收割。
1.3.1.9 绿地内无大型和缠绕性、攀缘性杂草,零星区域的杂草控制在10%以下,且无15cm以上杂草。
1.3.2 设施维护标准
1.3.2.1 绿地附属设施完好、分布合理、放置整齐、保持清洁。
1.3.2.2 亭廊阁、景观桥梁、栏杆、櫈椅、果皮箱、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建(构)筑物、附属设施、游乐设施安全可靠,定期维护修缮,保持完好率95%以上;园林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每年粉刷油漆一次。
1.3.2.3 园路、铺装、侧石、花坛完好、美观,无大面积破损,完好率95%以上;园路、铺装表面无积水、无淤泥。木廊架的整修,不得有脱落或者掉落。
1.3.2.4 各类标识牌、宣传牌设置合理,醒目、规范,定期清洗,破损后应及时维修,绿道标线要保持清晰,及时更新。
1.3.2.5 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照明设施园区统一管理,主动配合,协同做好景观灯的清洁工作;照明设施未纳入城市照明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需及时更换破损灯具,定期检查电路情况,修复电路故障,保证照明,完好率90%以上;保持绿地内管理设施及地下管线和窨井盖的完整,对损坏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1.3.2.6 树木支撑规范有效,统一,无断桩,坏桩。悬挂容器必须安全、完好、整洁、美观。
1.3.3 土肥标准
1.3.3.1 土壤疏松,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及时施肥,充分利用有机肥,也可施复合肥,增强土壤肥力(要求一年施肥二次以上)。
1.3.3.2 土壤理化性状应符合下列要求:pH值为6.0—7.0之间;石砾粒径≤5cm(高架挂箱石砾粒径≤2cm),含量≤8%;有机质含量≥25g/kg。
1.3.3.3 高架挂箱基质每年松土一次施肥二次,每三年更换一次基质。
1.3.3.4 根据天气情况和植物特性,适时浇水,及时抗旱排涝,无缺水枯死植株,无积水。
1.3.4 病虫害防治标准
1.3.4.1 提倡生物防治和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控制及时,对园林景观无影响。枝叶受害率应小于10%;树干受害率应小于5%。
1.3.4.2 无加拿大一枝黄花等有害植物及影响生长的附着物。
1.3.5 卫生标准
1.3.5.1 绿地整洁,地面卫生,无垃圾杂物,墙面无涂刻、无张贴,建(构)筑物上无蛛网。
1.3.5.2 绿地内水体整洁卫生,无异味、无漂浮杂物、无植物残体、无杂生水生植物。
1.3.5.3 植草浅沟、拦污雨水口、LID生态排水沟、简易格栅井(或拦污渗漏井)应定期清理垃圾,清理垃圾间隔时间不得大于1个月。
1.3.5.4 垃圾日产日清,保洁及时;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无卫生死角,厕所无积垢,无明显异味。
1.3.6 管理标准
1.3.6.1 绿地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台账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巡查人员、养护人员到岗到位,实行日常巡查;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执牌上岗;按实际情况,配置必要的秩序管理员。台账按照开发区统一标准填写,并每月上报给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
1.3.6.2 养护人员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规范、文明、安全作业,特别是道路绿化(包括高架绿化)作业,行道树修剪等的高空作业、园林机械的安全使用、农药的安全使用、安全用电用水及园林绿化防火等。
1.3.6.3 生态绿道桥梁养护管理包括新建桥梁、部分改造利用桥梁(由原管养单位管理),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Ⅴ类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标准进行养护。
1.3.6.4 生态绿道沿线服务系统设施维护(服务中心、驿站运营、餐饮零售等)按照属地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实行市场化
运作,做到规范服务管理,禁止私自设摊。
1.3.6.5 各类绿地基本完整,无违章侵占绿、破坏绿化现象;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无违法建设、无违规设摊项目。管理秩序良好,无停放车辆、进入车辆现象;无乱堆乱放、晾晒衣物现象。
2.行道树(含隔离带乔木)养护标准
2.1 总体标准
行道树养护的整体质量,内容包括植株生长、树木存活率、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及管理标准等。
2.1.1 养护质量
2.1.1.1 按行道树生长习性定期、科学修剪,乔木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匀称,内膛不乱,通风透光;修剪有型、疏密适度,剪口平滑。
2.1.1.2 树干挺直,无歪斜,无倒伏现象,对倾斜树木要控制倾斜度,及时纠偏,逐渐扶正。
2.1.1.3 叶片健康,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 植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交叉枝、下垂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及时抹芽刷白。
2.1.1.4 行道树具有一定的遮荫观赏效果。选用的品种、规格相对统一,并突出乡土树种。枯死树木及时清除,补植树木品种、规格(树高一致,胸径误差≤20%)与原有树种应保持一致,并全冠种植。
2.1.1.5 有防强风措施,对危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或申报更换等措施。
2.1.1.6 遇灾害性天气应根据气象部门灾害预警及时响应启动《灾害性天气应急抢险预案》组织抢险工作。
2.1.2 树木存活率
行道树存活率99%以上,行道树保存率100%。无死株、无缺株。
2.1.3 设施维护
2.1.3.1 树穴、侧石安全、平整、美观、完好,发现破损及时修复。
2.1.3.2 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扎缚规范有效,有一定的防强风措施。
2.1.4 土肥标准
2.1.4.1 种植土低于容器(或侧石)上沿3cm;土壤应具有一定的透水、透气、保肥能力;每年冬季施有机肥一次;石砾含量中,其粒径≤3cm,含量≤5%;pH值为6.0—7.0之间;有效土层(长、宽、深)≥100cm;有机质含量≥25g/kg。
2.1.4.2 根据天气情况和植物特性,适时浇水,及时抗旱排涝,无缺水枯死植株,无积水。
2.1.5 病虫害防治标准
2.1.5.1 提倡生物防治和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控制及时,对道路景观无影响。枝叶受害率应小于8%;树干受害率应小于5%。
2.1.5.2 无加拿大一枝黄花等有害植物及影响生长的附着物。
2.1.6 管理标准
2.1.6.1 树穴有平整盖板、铺设鹅卵石或种植地被植物,土壤不裸露。无杂草、建筑垃圾和其它杂物,树干无钉子、铁丝等破坏树木生长的东西。
2.1.6.2 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对行道树的基础资料、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入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养护作业时必须穿着有反光条的工作服,做到安全文明作业,尽量减少对行车的干扰。
3.草花时花养护标准
3.1 布置效果
3.1.1 按设计精心养护,有全年用花计划,做到四季有花,全年观赏期应不少于340天。
3.1.2 株型、花期整齐,花色艳丽,花量饱满,轮廓清晰,整齐美观,布置效果良好。草花覆盖率达98%以上;草花株行距适宜,无明显黄土裸露现象。
3.2 草花质量
3.2.1 时花要求80%以上采用以f1代种子繁育的优质花苗。同一批草花应统一规格,同一品种株高、花色、冠径、花期等无明显差异。
3.2.2 花卉生长健壮,抗病力强,无明显病虫害,无枯黄叶,根系完好,无严重损伤。
3.2.3 开花及时,盛花期符合观赏要求。禁用无花苗和已过盛花期的花苗。
3.2.4 无倒伏、无残缺,无枯枝残花,无杂草垃圾。
3.3 设施维护标准
花坛、花钵等园林设施应保持清洁完好。
3.4 土肥标准
3.4.1 更换草花时,必须深耕细耙,要去除土层20cm内的石块、草屑、残茎和落叶等杂物,苗床高度不得高于侧石或花钵边缘,并施足基肥。严禁肥料污染花、叶,公园、景点、重要路段的绿地禁用有异味的肥料。
3.4.2 根据天气情况和草花生长习性,及时抗旱浇水、抗涝排水,无干黄、死亡现象。
3.5病虫害防治标准
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经常检查、及时防治,无明显病虫害,不影响时花观赏效果。
3.6卫生标准
应及时清除杂草,及时清除残花败叶。无垃圾、杂物、建筑废弃物,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保洁及时;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
3.7 管理标准
3.7.1 草花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台账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巡查人员、养护人员到岗到位,实行日常巡查;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执牌上岗。
3.7.2 绿地基本完整,无违章侵占、破坏现象;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无违法建设、无违规设摊项目。
3.7.3 秩序良好,无停放车辆、进入车辆现象;无乱堆乱放、晾晒衣物现象。
4.古树名木(保护树木)养护标准
4.1总体标准
古树名木(保护树木)应有档案和养护技术措施并按计划实施养护,效果良好。具体内容有养护质量、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及管理标准。
4.1.1养护质量
4.1.1.1 植株树冠较为丰满、完整、茂盛,具有较好的遮荫及观赏效果。叶片正常,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
4.1.1.2 植株无病虫枝、下垂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对倾斜树木要控制倾斜度,并逐渐扶正。
4.1.1.3 严禁在树体上钉钉子、绕铁丝、挂杂物或作为施工的支撑点。严禁攀折、刮蹭和刻划树皮等伤害古树的行为。
4.1.1.4 有防强风措施,对有倾倒、劈裂或折断的危树及时采取修枝、支撑、加固等措施,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扶。
4.1.2设施维护
4.1.2.1 树木有保护标牌,因地制宜地设置围栏保护古树。
4.1.2.2 树池有硬质边埂,边埂应平整、美观。
4.1.2.3 支撑不稳或倾斜的古树名木须使用木料、钢材或砌筑假山石等方法支撑,支撑部位要垫胶垫或棕丝保护树干表皮。
4.1.3 土肥标准
4.1.3.1 栽培基质应具有一定的透水、透气、保肥能力,通过测定土壤和古树名木枝叶的养分含量,对缺少养分的古树有针对性的施肥,切忌盲目使用化肥和施浓肥。施肥时可在树冠垂直投影的外侧挖开放射沟施肥,或在树冠投影下的根系分布区内用穴施法施肥。
4.1.3.2 树木生长环境处地下水位高,应设渗水井或铺设排水设施。雨季及时排除树木根系区的积水。
4.1.4 病虫害防治标准
要求古树名木植物整体无病虫害危害迹象,定期刷白,做好防蛀防腐处理。
4.1.5 管理标准
4.1.5.1 保持古树及周围环境的清洁,严禁在古树根系分布范围内,严禁厨房或厕所等有污染气体、液体的设施和排放污水的渗沟,严禁在树下设置临时设施、堆放污染古树根系、土壤的物品,树池内无杂草、垃圾和其它杂物,树干无钉子、铁丝、挂杂物等破坏树木生长的物质。
4.1.5.2 需修剪的古树名木应制定修剪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古树树体上的伤疤或空洞应及时填充修补防腐。
4.1.5.3 古树复壮事先应制定严格的方案,报请主管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1.5.4 古树移植工程必须事先制定施工技术方案,组织专家评审,报请主管部门审查,经批准后由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并在园林监查部门监督下实施。移后要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制,及时制定养护方案,并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质量。
4.1.5.5 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电子和纸质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对古树名木的基础资料、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入档。
(二)绿地养护人员配备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本工程绿地养护人员配备采用定量定员的模式,乙方必须按要求配足。
2、绿地养护人员,男工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视情况适当延长,最多不得超过65周岁;女工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视情况适当延长,最多不得超过60周岁。年出勤不低于280天.人工配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二级公园绿地、二级绿化隔离带:4-10月养护高峰期按6000-8000平方米/人,其它时期按12000-13000平方米/人配备;
2)四季花卉:按2500-3500平方米/人配备。
4-10月养护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男性8人;其它时期不少于12人,其中男性5人。
3、检查时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的90%,如发现养护人员配备不足:
1)每少一名男工养护人员扣除当月养护经费1800元;
2)每少一名女工养护人员扣除当月养护经费1800元;
3)养护人员配备少于规定数量的70%时,扣除当月养护费,且不得续签合同;
4、雨天等不适宜养护作业时,各中标单位必须按安排不少于3名男性养护人员随时处置各类事务。灾害性天气应建立不少于5人的应急队伍,24小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5、必须落实专人每天巡查不少于2次,原则上安排在8:00-10:00、14:00-16:00。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当天处理完毕。巡视中发现区域内有违章搭建及无证占绿、乱种植、车辆乱停放、破绿钓鱼等现象,中标单位必须当场予以制止并恢复原样,必要时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苗木损坏、设施破损等须立即通知甲方管理人员处理。未及时发现或上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交通事故造成损坏的,根据交警部门处理意见赔偿给甲方,甲方补植后由乙方验收养护。
6、中标单位必须做好区域内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安排专职保洁人员2人,负责绿化带、园路走道、亭子、平台、绿化范围内的垃圾箱等园区绿化内的日常保洁,做到日产日清,保洁时间分上下午时段巡捡,如出现较多垃圾时必须增派人员突击处理。中标单位需积极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卫生城市创建及业主其他事项。
二)特别要求
1、业主要求实施养范围内乔木防台造型修剪,树木修剪后枝条必须粉碎后做无害化处理;
2、按业主要求实施树木空洞填补修复;
3、经业主确认有效的合理性病虫害防治措施,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执行。
4、中标单位需按照投标文件明确的养护班组落实到岗到位,项目现场负责人必须每日现场到位,安排其负责区域内的各项养护工作;同时设立区域组长不少于3人,责任到人。项目负责人***
5、各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在各自标段内自行设置若干公示牌,公示牌中内容应包含:工程绿地名称、养护范围及面积、养护时限、养护等级、养护单位名称、项目主管联系人***
6、中标单位需每年做好养护区域内绿化苗木的常规修剪,并根据业主单位要求,做好养护范围内乔木大修工作。
7、中标单位认真做好台风、水涝、冰冻、雨雪等灾害性天气预防工作,同时根据甲方具体要求及时做好后期应急抢险工作。
8、中标单位需合理安排人员,保证法定节假日期间的正常养护工作,养护工人不减少。
9、本项目由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管理与考核等。与市、区部门考核联动,考核分日常巡查、月度检查、季度考核,市区巡查考核等相结合,考核分数与养护费挂钩。
11、草花种植要求每平方米不少于64棵,不露土,一年更换5季,在重要节假日前完成。
12、本养护范围内有花镜养护,需要中标单位对原有的花镜进行养护,并更换部分花镜苗木,保持花镜的美观度及季节性。
13、在天琴湖区域有水生植物,及时根据植物的习性和生长情况进行修剪,保持水域的清洁。
14、中标单位须对所雇佣的工人购买意外保险。
五、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规范绿化养护管理,提升绿地养护质量和养护水平,切实保护园林城市绿化成果,结合《嘉兴市区绿地养护管理考评办法》及区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实际及,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内纳入统一管养绿地。
(一)、考核内容:区公园、道路、零星绿地养护管理质量(具体包括园林植物生长养护质量情况,建构筑物、铺装、小品、亭子、木质平台等设施维护情况,卫生保洁质量及绿地保护情况等)、日常巡查发现并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应急抢险、养护台帐资料等。
(二)、考核方式:
养护工作考核以日常巡查、月度检查、季度考核等,并结合市区主管部门对园区的考核,考核分数与养护费挂钩。
1、日常巡查。由业主组织进行,对巡查发现的问题以照片方式记录,并以口头、书面等方式下达整改要求,养护单位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反馈的,不扣分;如养护单位在限定时间内不予以整改、整改不力或没有反馈的,各养护责任主体将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依据评分细则相应条款予以扣分。如养护单位仍不予以整改或没有反馈的,养护责任主体将依据评分细则予以2倍扣分。
2、月度巡查。每月由业主主体牵头,组织智创园内相关部门(单位)共同踏勘现场进行巡查,依据巡查情况及查看台账,作为季度考核依据。
3、季度考核。各养护考核主体以该标段三个月养护情况作为本季度养护考核分数向区各有关部门机进行通报,同时季度考核分数直接挂钩季度养护款的拨付,按相应比例支付养护款。
(三)、经费支付及考评细则
由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考评打分:
1、考评分值为100分,直接采用百分制计算得分与养护费相结合的办法,与养护经费支付直接挂钩。
2、以季度承包金额作为季度考核基数。每次考核结果如有扣分作扣款处理的,扣款在每季付款时扣除。
3、每季考核100分为满分。考核分数达到95分及以上的,养护费用不予扣罚;考核分数达到95分(不含)以下的,扣款额(元)=总扣分×(季度考核基数÷100),直至扣完为止。
4、季度考评分为三个月考核平均分季度考评分值不低于85分为合格,若同一标段绿地养护累计两个季度低于85分的,则全年养护考评为不合格,养护单位不得延续下一年养护。
5、养护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保洁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对社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及中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因经营不善或违法违纪导致公司无法确保保洁质量的,发包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养护合同,并中标单位不得参与区内下一轮绿化养护招标工作。
6、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7、绿化养护考核评分以《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绿化养护质量评分标准》为依据,详见下表:
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绿化养护质量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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